建築地盤全面禁煙法例今日(17日)生效。任何人士在建築地盤內吸煙,勞工處職安主任會即時票控而不予事先警告。違例者將被處定額罰款3000元。建築地盤的承建商及分判商須採取所有合理步驟,以確保沒有人在建築地盤內使用明火點燃、吸用或攜帶燃着的吸煙產品。違例者經法院判定最高可處罰款40萬元。
勞工處過去數月已開展了一系列宣傳和教育工作,讓建造業界和大眾知悉建築地盤的禁煙規定,包括在流動應用程式、巴士車身及港鐵車站展示廣告,透過電視及社交媒體平台播放宣傳短片,並於電台播放宣傳信息,以及舉辦講座宣傳有關信息。勞工處將繼續透過多元化的宣傳渠道,提升承建商、分判商、工人及公眾的守法意識。勞工處亦會與建造業界持續溝通,就於建築地盤內禁煙可採取的合理步驟促進交流,協助承建商守法以提高地盤火警安全。
另一方面,勞工處已就實施上述法例修訂與其他負責指定區域禁煙的執法部門保持協作,以確保執法流程暢順。勞工處亦會繼續與衞生署、基層醫療署和其他相關機構合作,透過講座及巡迴展覽推廣無煙文化及協助有需要的人士戒煙。
與此同時,勞工處快將發布修訂中的棚架工作守則,包括為棚架底護板訂定物料要求,以確保用料的強度足夠防止棚架上的工人和物件墮下,並同時能夠減低火警風險;以及訂定保護幕需遵從《註冊承建商作業備考85》相關要求,進一步確保防護物料符合所需的阻燃效能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