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伊利沙伯醫院副顧問醫生李志良在2015年至2020年期間,為6名家人和傭工建立診症預約紀錄,在他們沒有應診下處方含有可待因成份的咳藥水和精神活性藥物中樞神經興奮劑,又讓病人把過量處方的藥交予他。
經審訊後,李被裁定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法官林偉權今日(30日)在區域法院判處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須向醫管局賠償2萬元。
林官判刑時指被告干犯的控罪不是輕微罪行,監禁本是合適刑罰,但案發於多年前,被告當時受精神健康問題影響,其自控能力和判斷力減弱,從而放任及犯下本案。被告雖有不是,但他服務醫管局20多年及認真工作,其同事和病人均指他用心診症,惜因本案須辭職。
被告李志良(50歲),案發時任伊利沙伯醫院副顧問醫生。控罪指,被告於2015年3月至2020年9月擔任公職期間,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致使診症預約看來是分別由8名病人作出,並在該些病人沒有求診的情況下,向他們處方Actifed Compound Linctus及Methylphenidate HCL的受管制藥物,致使醫院職員配發上述藥物,而被告保留該些藥物作私自保存或處置。(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