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串謀顛覆政權」案45名罪成被告於2024年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刑期,當中林卓廷、梁國雄等11名被告早前就定罪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案件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和法官譚耀豪審理。上訴庭今日(10日)頒布決定,批准上訴。
11名被告分別為林卓廷、梁國雄、黃碧雲、陳志全、鄒家成、楊雪盈、余慧明、何桂藍、吳政亨、鄭達鴻及何啟明,他們同時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暫待排期聆訊。
上訴庭今年2月23日全數駁回「35+串謀顛覆政權」案的涉案被告方及律政司的上訴,第一次上訴失敗的12人當中,除黃子悅外,其餘11人再提出上訴。律政司一方則至限期屆滿未有再對劉偉聰的無罪裁決提上訴。(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