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21日)就「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作出裁決。「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而何俊仁早前已承認控罪並被裁定罪成。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歡迎裁決,形容「支聯會」經年累月、年復年向市民播下仇恨中國共產黨及中央政府的種子,法庭的裁決正是揭露被告蓄意煽動他人顛覆國家安全、危害國家安全的真面目。
李桂華說,法官的判詞講得很清楚,被告人在主導意志下,令「支聯會」一直將中國共產黨視為敵對,周而復始、重複升溫,在活動中行使出來,即使頒布香港國安法後,三名被告仍然一意孤行,籌辦多項違反國安法的活動,以人權作為擋箭牌、勾結外國或外部勢力,以及當發現大眾的情緒降溫時,會加入新元素激發參加的人數,正正就是煽動特徵。
李桂華指出,今日「支聯會」被定罪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屬於國安法第23條下的條文,條文本身講得相當清楚,法庭裁決令警方更有信心根據條文繼續執法。他說,類近的個案不算太多,暫時有三宗,提醒蠢蠢欲動的人士,這些行為是有被控告的風險。
李桂華強調,市民作出批評與煽動顛覆行為是兩碼子的事情,並非討論或批評就立即有問題,強調警方會按每一宗個案處理,不能一概而論。(圖為中新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