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於8月21日至昨日(27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包括「曙光行動」、聯同勞工處執行的「彩虹行動」、聯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冠軍行動」以及聯同香港海關、食物環境衞生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聯合行動。
行動中,調查人員搜查了多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街市及貨倉等,共拘捕31名懷疑非法勞工、4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及3名逾期逗留人士。
其中,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共21男10女,年齡介乎20至60歲,當中3男1女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4名男子,年齡介乎23至51歲。被捕的逾期逗留人士為3名女子,年齡介乎32至58歲。
有關涉嫌聘用上述非法勞工的僱主的調查仍然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此外,在執法的同時,入境處亦有派遣人員到旺角區一個大型招聘會,向參與的僱主派發宣傳單張,提醒切勿僱用非法勞工,以及宣傳舉報非法勞工專線185185。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政府新聞處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