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今日(28日)宣布,就《仲裁條例》(第609章)的擬議法例修訂展開為期一個月的持份者諮詢。是次諮詢為9月16日行政長官發表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年)》政策措施及2026年《施政報告》指定項目指標之一。律政司隨即迅速採取行動落實相關措施,展現高效推動政策的決心。是次諮詢亦是律政司進一步優化香港仲裁法律框架的一項持續工作,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領先仲裁樞紐的地位。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擬議的法例修訂是確保香港仲裁框架緊貼國際最新發展的重要一步。是次改革以提升速度、便利與終局性、加強保密保障,讓仲裁更便利地用於解決各類爭議,確保公平及公義,以及尊重當事人自主為核心原則,旨在提升香港作為領先國際仲裁中心的競爭力。此舉將吸引更多企業選擇香港作為仲裁地,盡享香港優化且與時俱進的仲裁法律框架及國際公認的仲裁服務。」
律政司於2025年10月成立仲裁法律改革工作小組,由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擔任主席、副司長張國鈞博士擔任副主席,成員包括來自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業界的專家。工作小組負責審視《仲裁條例》並提出修訂建議,以確保香港的仲裁制度與時並進、高效運作,並與國際最佳做法接軌。工作小組完成全面審視後,律政司今日就工作小組的建議及《仲裁(修訂)條例草案》擬稿展開持份者諮詢。
律政司在工作小組就25項議題所提出的建議的基礎上,就《仲裁條例》擬定一系列法例修訂建議,主要分為以下四個範疇:(一)速度與便利性;(二)保密性;(三)適用範圍;及(四)公平與公義。有關工作小組就25項議題所提出的建議,詳情可參閱附件。
為確保能收集兼顧各方且具代表性的意見,律政司會向相關持份者發出諮詢文件,包括法律專業團體、仲裁機構、爭議解決及法律相關組織、仲裁從業者及法律專業人員、政府諮詢組織及部門、法定組織、學術界、商會、行業協會、銀行及財富管理協會,以及仲裁服務的其他商業用戶等。諮詢期至10月27日。
律政司在考慮持份者的意見後,計劃於2027年初將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爭取在2027年內完成《仲裁條例》修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