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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行政執法

2014-04-14
来源:香港商报 潘浩宇

  福州兩個城管打死勸架老人,事后官方稱,臨時工肇事,政府向死者家屬發放撫恤金60萬元。這是一起用暴力解決人民生命,然后用人民幣來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的經典案件。城管又給自己的惡名狠狠地寫下了注腳,讓大家發自肺腑地感到,流氓會武動,執起法來真可謂殺人沒話說。

  古訓有云,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在生命價值上面,一命換一命是最合理的,因為你無法用生命之外的東西來衡量生命,城管打死人,政府用錢來埋單,讓人感覺,好像生命是可以用錢來買似的,在生命問題上,立場必須是一貫和明確的,多少錢都無法衡量一條生命,打死人在法律上面來講,除掉緊急避險的正當防衛,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是犯了故意殺人罪。官方在這事上敷衍,用錢買命,這不僅玷污了生命,也糟蹋了法律。

  從湖南臨武瓜農到福州勸架老人,政府不斷地再為作惡城管埋單,但是一直都無法避免這些問題在往后發生,官方花錢消災,災難不斷。出了事情,臨時工出來頂替就把該承擔的責任都扛了。城管部門按照編制來說,屬於事業單位,說好聽點是吃皇糧,其實都是民脂民膏,城管為了節省開支,往往會從社會招聘一些素質不一的民眾,這些臨時工,在實踐中,不按規章出牌,痞子十足,霸氣外露,干到興頭真是不要群眾命。在福州城管打死人這件事上,不僅要追究臨時工的責任,還要追究負責招聘這些人的連帶責任,必須問責當地城管局相關領導,不要總是用臨時工充當擋箭牌。

  公權力本源來自民眾,直接來源於法律授予,城管號稱自己是行政執法,但沒人知道他們是靠什麼法律來行使權力的。中國目前根本就沒有一部《中國城市管理法》來明確這些城管的權力邊界,正因為沒有法律依據,城管普遍存在暴力執法、任意執法的情况,在處理問題上簡單粗暴蠻不講理,毫無底線沒有人性,什麼無賴下三濫的招數都使得出來,在《我是城管》此書中,城管的行為可以用六個動詞組高度概括:踢擔子、翻攤位、踩菜籃、拗杆秤、搶物品、打小販。更神奇的是,此前官方還出了一本《城管執法操作事務》指導刊物支招,要做到使得相對人「臉上不見血、身上不見傷,周圍不見人」。

  無法無據還號稱行政執法,在中國這樣一個法治國家,城管的存在真的是一個笑話,可是作為笑話的他們,不是制造喜劇,而是總是充當悲劇的肇事者。在行政執法前面,冠上了流氓二字,把自己變成了暴力的代名詞,chengguan這個拼音也成功變成英語外來新詞走上國際社會,為世人所震撼。

  城管打死人,政府推責臨時工,還花民脂民膏消災,此等流氓行為亟需靠法治來解決。潘浩宇


[责任编辑:鄭嬋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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