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32

吸毒:防治優先,且慢入罪

2014-07-07
来源:香港商报 李鹏飞

  公眾人物的形象坍塌工程正以每月一個的速度鑄就著3月代沫,4月文章,5月海波,6月底迎來了因吸毒被抓進牢里的寧財神。尽管娛樂化調侃貫穿始終,但吸食毒品是否應當入罪及毒品危害有多大、該不該禁止等嚴肅話題再次進入公眾視野。如果僅僅倚重「嚴刑峻法」的震懾,很難為步入歧途的吸毒者真正提供幫助。從產生毒癮的醫學原理判斷,對刑罰的恐懼無法從根本上控制毒癮,因為毒癮是生理和心理的雙重反應,一旦形成,就很難單以個人的意志相抵抗,只要有合適的環境,復吸是很容易的。因此,就公共政策而言,宣傳、普及毒品的危害,對吸毒者及其家人提供法律以及戒毒的援助,是比「吸毒入罪」更有效也更為人道的選項。以「震懾他人」為理由來倡導「吸毒入罪」,看起來冠冕堂皇,實則破綻百出。請問這能嚇得倒誰啊?哪個開始吸毒的不清楚自己在違法?已經吸了毒的還怕坐牢?吸毒入罪了,誰還敢去戒毒,靠家人大義滅親嗎?把一堆法律和媒體資源,全部浪費在關押一個瘦骨嶙峋的癮君子上,卻對為什麼他能如此輕易地以400塊錢1克買到毒品隻字不提,豈不是本末倒置?

  勿盲目崇拜刑罰

  其實,「吸毒非罪化」不是對毒品和吸毒者放任自流,而是通過一種更人性、更重視矯治、預防的方式進行禁毒工作。在荷蘭、葡萄牙等「吸毒非罪化」國家,政府已經建立了一套「公共衛生導向」的禁毒政策,即將吸毒者視為病人,并非罪人。以非刑事處罰的方式敞開社會幫助的雙臂,換取對方的信任,并在幫助過程中避免其「有罪」印象,強調關注健康和治療,保護隱私、保持尊重,以取得更好的治毒防毒效果。一個人一旦染上毒癮,便等於進入了世界上最悲慘的人群之中,但簡單粗暴的治理方式只能取得適得其反的效果;吸毒行為的確令人憎惡,吸毒販毒的確帶來了嚴重的社會問題,禁絕毒品也的確是一項艱難的任務,但解決起來難度再大,盲目「刑罰崇拜」也是一種不可取的治理思路公權力若被濫用危害不下於毒品蔓延。

 

[责任编辑:罗强]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