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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不起的產假

2014-08-25
来源:香港商报 李鹏飞

   「3年?休不起!」近日,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建議將女性產假延長至3年,不過王幼君顯然并未調研過女性的意見,只是直覺這一育齡群體「累覺不愛」。根據新聞媒體調查,大部分女性受訪者都不同意先辭職休產假、3年后再找工作的觀點,甚至直言「休不起」。

 

  要知道,產假不是越長越好,合理的產假是建立在企業成本和社會收益的合理權衡之上的。建議若是得到實施,女性多半都要面臨失業的尷尬。由於市場環境的變化和經驗斷層,一個女性休完3年產假回來,在經驗和技能上幾乎都退化到新員工水平,需要企業額外支付培訓成本。雖然在產假期間,企業不用為產婦承擔工資,但這3年內企業必須保留她們的職位,又得招新人承擔工作,很容易造成冗員,加重企業負擔。

  當企業存在對於女性職工休長期產假的預期時,在招聘、培訓和升職等方面,往往會對男性和女性職工差別對待,不願意費精力去培養長期休產假的女職工,潜在地減少了女性的職業發展機會。目前社會對女性的就業歧視處於一種集體無意識狀態。長期以來,女性遭遇就業歧視之所以屢禁不止,一方面與用人單位對女性孕產假期勞動力成本不能通過社會政策補償息息相關,另一方面是缺乏全面而有力的監管,在這種環境中用人單位不歧視就是「吃虧」,歧視才符合經濟理性。

  難以負荷的社保壓力

  從可行性上看,產假延長必然會引起個人和企業繳納社保資金的相應變化,地方財政也需要加大投入。目前,中國職工繳納的「五險一金」已經約占工資的40%左右,如果要延長女性產假,還需要進一步提高繳付比例的百分點;而對一些地醫療保險、養老保險還處於欠賬的現狀的地區來說,地方財政上也是雪上加霜。從國際比較來看,瑞典產假經常被作為典範提出,但瑞典父母共享的帶薪產假也只有16個月。而瑞典擁有的社會福利優裕、性別相對平等、國家鼓勵生育這幾個條件,目前的中國尚不都具備。

  出台任何一種針對弱勢群體的保護措施都必須要配以相應的保障和監管措施,解決保障資源的出處,讓國家、企業和個人合理負擔相應的成本,杜絕用人單位為回避法定的保護責任而實行歧視,否則豐滿的理想遇到骨感的現實時,就會發現這種產假延長到3年的建議,表面上看起來是福利,實際上只是畫餅充飢的幻想。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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