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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酬能否護航國企改革?

2014-09-05
来源:香港商报 张碧珊

   僅僅只用了11天,央企高管薪改方案便在8月29日火速通過,出乎意料地快,彰顯勢在必行。

  8月18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主持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時指出,央企負責人薪酬結構不盡合理,要對不合理收入進行調整。媒體聞風而動,傳央企主要負責人將降薪70%,金融高管降薪最多;年薪不能超過60萬元人民幣。仿佛一夜之間,公平正義踢開了壟斷、尋租、暴利的潘多拉盒子。

  左手富貴右手高官

  此次薪改,金融業被點名,推至風口浪尖。以銀行為例,內地銀行具有明顯的壟斷經營特徵。雖然發放了3家民營銀行牌照,但市場沒有完全放開,且准入門檻極高;國有銀行在市場上占比高達70%、80%。壟斷暴利,官商一體,年薪驚人。

  坐擁壟斷、缺少監督,收入畸高,隱性收入更難計算,央企高管的真實現狀,無需《人民日報》告知,老百姓都清楚知道。可是僅靠減薪,堵上職務消費,就能剎住職務腐敗之餘,還能提升企業效率嗎?在「高薪激勵」、「市場接軌」的遮羞布下,央企效率不見討喜。《金融時報》援引北京一家經濟研究公司的估算數據,中國國企資產平均回報率大約為4.6%,而民營企業的平均回報率為9.1%。

  「千萬不要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本色回歸可有行之有效的機制?薪改方案:建立與中央企業負責人選任方式相匹配、與企業功能性質相適應的差异化薪酬分配辦法。薪改目的必定是服務於國企改革,這意味著,將國企分為競爭性公司和公益性、壟斷性公司,而高管將采取任命制和聘任制。國家户員一類的薪酬與公務員看齊,通過考核獲得晉升,仕途一片光明;職業經理人就接軌市場,薪酬同企業績效挂鉤,賺多少拿多少。

  海外同行「雷鋒」居多

  且看看海外同行的生存現狀,無論是在國企大戶的德國或是小眾的美國,均屬「低收入人群」。調查數據顯示,德國私企高管的平均收入是國企高管的兩倍。六成德國國企高管年薪在10萬至30萬歐元之間,21%少於10萬歐元,只有17%能夠賺到30萬歐元以上,年收入超過50萬歐元的只占5%。

  而在美國,國企老總薪水也遠遠比不上華爾街的大佬。

  在中國國企數量種類紛繁复雜,國企高管究竟是上級委派的官員干部還是市場競聘的職業經理人,既不能一概而論,卻又是混淆不清。最諷刺的是,往往年年巨虧的央企高管卻袋袋平安千萬年薪,這在民營企業根本是無法想象的。

  單純的薪改方案遠遠不夠。規定辦法條例,其實早已存在,最關鍵的往往是落地生根。紅頭文件,沒有指定某一個部門進行落實和監督,單純依靠國資委一己的行政指導顯然力度不夠、震懾不住。從減薪、取消職務消費到公務用車、辦公用房、消費卡,哪怕規定得事無巨細、面面俱到,但如果空降頭頂「官帽」的庸才對任何一家企業均是百害而無一利,就央企國企而言優秀合適的企業家才是剛需脊梁。

  在市場經濟前行的路上,公平競爭優勝劣汰,任命選拔公開透明,薪酬是高是低交由市場話事。如果說目前國企改革仍需漸進式推進,那麼在經營領域內對處於壟斷或相對壟斷的國企高管實行限酬,極具公平正義的現實意義。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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