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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落馬貪官背后多開發商

2014-12-05
来源:第一財經日報

  最近有媒體詳細報道了前不久落馬的深圳市政法委前書記蔣尊玉涉嫌違法的細節。報道稱,蔣尊玉落馬背后或涉及三方面問題:大運會工程腐敗、與地產商權錢交易,以及買官。

  這些罪責是否最終為法院所認定,尚未可知。唯有一點是肯定的,上述涉嫌的罪行,并沒有太多新意,乃是如今官員犯事的常見問題。買官風盛,實在是官場的一顆“毒瘤”。至于工程腐敗,以及貪官與地產商勾兌,則更顯普遍。

  貪官似乎喜歡與開發商黏在一起。這一點,過去有很多案例可以證明。最典型的,是貴州巨貪樊中黔墮落的背后,居然有70多個開發商。有人甚至戲言,每個貪官背后都有一個開發商——這個說法雖有些夸張,但確也反映出了一些實情。

  眾所周知,官商“伴生”犯罪成為企業家犯罪的一個重要特點。一些官員與商人如同一條線上的螞蚱,因為利益緊緊拴在了一起。這兩個群體的勾結之道,大致是通過尋租進行。公共利益在某些官商黑暗的勾兌中,一點點地被蠶食、被侵害。

  在與官員“伴生”犯罪的商人中,即有很大一群人是開發商。近些年里,在一浪高過一浪的反腐斗爭中,一些開發商可謂人財兩空,因為東窗事發而鋃鐺入獄。在房地產開發狂飆突進的這些年里,開發商的整體名聲也并不佳。輿論甚至有意無意地將這個群體與“奸商”的符號聯系在一起。

  這當然不是說,所有從事房地產的商人都有問題,但開發商群體也確實因腐敗面較廣而留下了惡名。開發商與官員間的勾兌,其所得自然是大眾所承擔。房價長期居高不下,這里邊有很多的原因,比如地價一路上漲(其中或也包含了官商之間的腐敗成本)。如此,民眾對開發商群體深有怨言,不足為怪。

  貪官背后多開發商,這有今天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的特定背景。在一波又一波的城市開發、城鎮化等浪潮中,開發商扮演一個受人關注的社會角色。城市建設如此迅猛,涉及土地數量如此之大,無怪乎很多人經不住誘惑,陷落其中。哪里誘惑多,且缺少硬約束,哪里便是腐敗高地——這是鐵律。前些年,交通局(廳)長們之所以前“腐”后繼,原因相似。

  梳理相關的腐敗案例可以發現,開發領域的問題多發生在規劃審批、土地出讓費征收等環節,受賄主體都是與房地產開發密切相關的部門或官員。尤其是開發商拿地方面,更容易出問題。廣州原副市長曹鑒燎貪腐近3億,其背后就有許多開發商一路陪伴。曹鑒燎將地塊便宜出讓,肥了開發者,也肥了自己,受損的只是公共利益。

  貪官背后多開發商,也有官商勾結的普遍規律在起作用。審批環節多,官員權力大,開發商要想低成本得到土地,就可能出現幾種情況:或是開發商主動,貼近官員,將后者拉下水;或是官員主動,吃拿卡要;更多的時候,恐怕是雙方一拍即合,沆瀣一氣。利益成為紐帶,將官商連成利益同盟。有的貪官膽子很大,為所欲為,為了滿足開發商利益需求,甚至利用職權變更土地性質及容積率等。官商“伴生”犯罪案件高發,原因正在這里。

  權力過多卷入開發市場,必會扭曲市場。回顧中國房地產業這么些年的發展歷程,有成績,也有很多需要檢討的地方。法律需要普遍被信仰,權力需要有效的約束,商人當追求有倫理、有底線的商業——否則,在“每個貪官背后都有一個開發商”的指責里,或有一些人僥幸逃脫,但也定會有很多人須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價。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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