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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將政改討論引入死胡同

2015-01-09
来源:香港商報

  作者:何子文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本周宣布啟動第二輪政改諮詢,並計劃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修改後議案。她指社會要重新聚焦,理性討論政改,政改須顧及本港獨特憲政地位,又指雖然社會對人大決定意見相當分歧,但基本法及人大決定均是不可動搖的原則,撤回人大決定是不切實際,也不存在重啟政改諮詢空間。然而,反對派隨即表示不接受政改諮詢,更揚言會否決政府就人大常委會框架下提出的政改方案。反對派擺出一副拒絕妥協,死不退讓,不尊重人大決定的姿態,將令政改更加難行,市民2017年普選特首的願望也將泡湯,暴露反對派並非真心推動普選,相反是在阻撓普選落實。

  不能違反基本法

  林鄭月娥重申基本法及人大決定均是不可動搖的原則,這是依法落實普選的應有之義。但反對派卻一直抗拒人大「8.31決定」,竟表示任何符合「8.31決定」的方案都不會接受,這是不尊重甚至是挑戰中央的憲制權力。人大常委會對香港普選特首的核心要素作出明確規定,具有最高法律權威。尊重和維護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是香港作為一個法治社會的應有之義,也是順利落實特首普選的關鍵所在。然而,反對派卻一直反對人大決定,甚至以推翻人大決定作為「佔領」行動目標,暴露反對派漠視中央權力,意圖在香港基本法外另搞一套的圖謀;也暴露反對派意圖以「兩制」凌駕「一國」的野心。如果反對派不是堅持不尊重中央權力,不尊重人大決定,根本不會出現這幾個月的風風雨雨,也不會導致今日政改僵局。

  事實上,反對派堅持違反香港基本法的「公民提名」,顯然是已經被激進派綁架。香港基本法第45條規定,提名委員會是特首普選中唯一提名候選人的機構,任何試圖繞過或削弱提名委員會實質提名權的方案,都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公民提名」明顯不符合香港基本法的規定,違法就是違法,不管有多少人支持,都不可能變成合法。人大「8.31決定」明確指出了什麼是通往普選的正道,什麼路走不通,排除了「公民提名」、「政黨提名」等不符合香港基本法的辦法,確保普選沿着「一國兩制」和香港基本法正確方向落實。然而,反對派卻將「公民提名」當作「宇宙唯一真理」,明知道不符合香港基本法,不可能為中央接納,依然死撐,甚至不惜發動非法「佔領」行動,意圖迫中央就範。這種取態完全是不理性,也是將政改討論引入死胡同。

  一意孤行 何來民主?

  反對派在政改上一意孤行,拒絕妥協,冥頑不靈。然而,政治是妥協的藝術,包容是民主發展的基礎。古今中外,以妥協兼顧彼此利益,取得雙贏的例子比比皆是。管治香港近150年的英國,其民主進程就是妥協政治的典範。從本港政制發展的歷程,也可以看到,只有妥協才能推動政改前行。政改方案「須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的高門檻,賦予了掌握關鍵少數的反對派對政改方案的生殺大權。反對派不妥協、不放行,政改方案就不可能通過。人大決定已經為普選特首「開閘」,雖然方案未必令反對派滿意,但肯定較選舉委員會制度有了「質」的飛躍。難道500多萬人可以一人一票選特首,民主程度反不及1200名選委?既然有了進步,為什麼反對派就不能妥協,讓選民擁有選舉特首的權利呢?反對派的表現又何來一點「民主」呢?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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