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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行正道 公投闹剧无出路

2015-01-10
来源:香港商报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随着「占中」闹剧顺利落幕,香港原可舒一口气﹔然而,在「鸠呜购物团」等抗争活动仍然肆虐之际,民主党立法会议员何俊仁又再策划新的闹剧,昨表示将在政改方案投下否决票後透过辞职补选来触发变相「公投」,目的是表达市民对中央的抗议声音,并且要求推翻831人大决定和立即重启政改五步曲,云云。

  「占中」无疑是场闹剧,所谓变相「公投」亦然,两者本质其实大同小异。首先,就是同样挑战《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基本法》及「政改五步曲」清楚列明,中央在两个选举办法的修改存在不可否定的角色,继「占中」之後再次要求推翻831人大决定,无疑是再次对宪制性法律和中央宪制地位的严重挑战。其二,就是同样无视法律。香港并无公投法,任何形式的所谓「公投」均无法律地位,亦无法律效用,不能够妄图将一个议员的辞职补选,自行演绎成为所谓的变相「公投」﹔就如「占中」违法就是违法,不存在丝毫文过饰非空间。其三,就是同样漠视民意。民调显示,现时民意倾向「袋住先」,即是在《基本法》和人大决定的框架内实现2017年普选特首,这反映了多数市民均是理性务实的,不希望政制原地踏步﹔「占中」罔顾反对的民情坚持「阻住地球转」已遭人唾弃,难道反对派不能经一堑长一智﹖上次的公投闹剧,就因不获市民支持兼而遭受杯葛,最後只能尴尬地录得低投票率而没有代表性可言了。

  其四,退一步现实地说,就是由「占中」到「公投」均对政改没有帮助。一方面,如果政改顺利通过,则普选已经尘埃落定,有关操作肯定毫无意义﹔另方面,如果方案不获通过,则政改五步曲亦告完结,意味上述要求失去基础,即是连议题都失效,那麽所谓「公投」其实公投什麽﹖「占中」理所当然注定失败收场,基於种种内在矛盾,今次所谓「公投」同样未开始就知结局。

  事实上,要全港市民日後就政改表态,根本毋须诉诸什麽「公投」。明年的立法会选举,就是市民表达意见、决定方案能否获得立法会三分二通过的正确途径和机会。根据何俊仁建议,今年中待方案表决後辞职,从而引发今年底补选「公投」,且别管相关法律效用了,在时间上亦无甚可取之处,基本上是多此一举、浪费公帑。

  然则何俊仁「公投」之议所为何事﹖目的不外乎企图再挑事端,再次引发新一轮抗争浪潮,尤其是由何俊仁及民主党本身充当领导旗手,好使摆脱「占中」期间的被动和弱势地位。「占中」一役经已显尽反对派内部矛盾,而观乎由双学到泛民饭盒会对今次「公投」的反应,包括事前并不知情、没有表态支持,甚至质疑相关操作安排等——倘若,变相「公投」只是一个斗争产物,则缘何要劳民伤财继「占中」後再次胁持全港陪玩﹖

  推动政改实现普选的方法只有一条,就是在《基本法》的基础上,理性务实地凝聚立法会、行政长官和中央政府的共识,三者缺一不可。两套本质相同的闹剧,「占中」既以失败告终了,「公投」又何必重蹈覆辙﹖

  香港商报评论员 李明生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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