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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美國需要更加全面稅改

2015-02-06
来源:FT中文網

  長久以來,美國企業一直譴責美國在全球范圍內的征稅體制。美國企業有超過2萬億美元的利潤放在海外,以規避國內的征稅。蘋果(119.94, 0.85, 0.71%)(Apple)、通用電氣(24.5, 0.34, 1.41%)(General Electric)和輝瑞(32.99, 0.92, 2.87%)(Pfizer)是采用這種方法避稅的“大戶”。在理想情況下,美國應該效仿其他大多數國家,采用屬地性征稅體制。

  美國總統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本周提議,對當前美國企業放在海外的利潤一次性征收14%的稅,并對未來所得永久征收19%的稅,走了一條介于兩種稅制之間的中間道路。對企業在境外已納稅額,允許在國內享受稅收抵免,這可以避免不公正的重復征稅。與此同時,在充斥著海外避稅港的世界,這種方法也避開了雙重不征稅的陷阱。考慮到美國政治的現狀,并從其本身來說,奧巴馬的提議可以取得一種合理的平衡。

  但這個提議只有在一攬子計劃中才能發揮作用。奧巴馬提出的2016年預算案提議,將美國國內的企業稅率從35%降低到28%,制造業企業的稅率則進一步降低至25%。但25%這一檔稅率,使原本旨在簡化和擴大美國企業稅基的舉措不必要地復雜化了。除這一點外,他的提案原則上是好的。然而,提案的成敗,在于國會是否有魄力確保美國稅收體系清除了五花八門的免稅條款。重點是簡化和減輕稅負。就海外盈利而言,美國企業需要為未來海外利潤繳納19%的稅,同時已經向國外司法主體繳納的部分可以在國內抵免。理想情況下,海外利潤的稅率應該和國內的企業稅率相等。但這已經足夠接近于可行了。奧巴馬提出的一次性14%稅率僅適用于過去的利潤。

  危險在于,國會只會同意一次性征收14%的稅。上一次國會采取類似做法是在2004年,當時國會批準,美國企業將利潤匯回國內時,只需按不到10%的較低稅率一次性納稅。然而,這項措施不僅未能像許諾的那樣刺激就業,針對匯回利潤的免稅期,還鼓勵企業繼續在境外囤積利潤。這是孤立的赦免措施帶來的惡果。在奧巴馬的計劃中,一次性征稅的大部分稅款將投入到總投資4780億美元的基礎設施升級項目中。這是目前亟需的。但是,如果除了一次性征稅外,沒有更大范圍的美國企業稅改革,就會浪費大好機會。現在,目標必須是確保一次性征稅措施不會與奧巴馬更大的一攬子方案分割開來。

  從表面來看,達成妥協應該是可能的。許多共和黨人和一些商業游說團體抱怨14%的稅率太高。共和黨去年提出的方案將這個稅率設定為8.75%。其他人則認為,一次性征稅的稅款應該用于降低總體稅率,而不是為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此外,該提議還有可能被卷入關于奧巴馬“中產經濟學”的更大范圍的辯論之中。奧巴馬希望提高對最富裕的美國人征收的資本利得稅,用于提高中產階層的稅后工資以及降低社區大學學費。就其本身而言,奧巴馬的這個提議同樣應該通過。

  然而,應該有可能把這些辯論分開。美國的企業稅制既不公正,也不高效。這種稅制讓把利潤放在海外的跨國企業大有避稅漏洞可鉆,而對規模較小的國內企業卻按足足的35%征稅。理想的企業稅改革應該是降低稅負、精簡稅制、擴大稅基。關于奧巴馬的提案,細節之處無疑還可以再協商。然而,就目前來說,這是唯一可以接近這些目標的提案。

  (來源:FT中文網 譯者/許雯佳)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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