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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查黑金真相 嚴懲以正綱紀

2015-03-26
来源:香港商報

   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昨決定,就工黨李卓人和社民連梁國雄被指收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捐款的事件,展開調查。同日,港大校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審核委員會調查戴耀廷「捐款門」事件的報告。兩起事件的共同點,就是被調查人涉及的都是巨額款項來源不明及暗中操作之事,當事人不只是行為不檢,有虧職守誠信,更有很大可能觸犯法規和立法會以及學校的規章。「政治黑金」事件已涉法律層面,必須徹查將黑金真相揭露,將犯法者繩之以法,違規者以規處罰,以正綱紀。盡管被揭發者都是反對派重要搞手,亦是致力癱瘓立會、發動違法暴力「佔中」等亂港政治運動的主力,但不可投鼠忌器,為避免所謂「政治打壓」的攻擊而輕輕放過,網開一面。

  「政治黑金」事件的被揭發,無疑是本港一大醜聞。黎智英向反對派政黨及人士秘密捐獻超過4000萬元,當中包括李卓人、塗謹申、毛孟靜、梁國雄、梁家傑5名反對派議員,涉事議員從沒申報,黎智英更明指曾向塗毛各捐50萬元作選舉之用。兩梁均避重就輕承認收錢,李卓人「擠牙膏」式招認將50萬元捐款「袋住先」長達近9個月﹔塗毛則矢口否認收過錢,鬧出羅生門,令公眾更質疑當中存在見不得光的情節。

  至於戴耀廷,被踢爆曾最少4次以隱姓埋名的手法,向港大提供145萬港元的指定「匿名」捐款,其中80萬元捐給鍾庭耀的民意調查計劃,用作「佔中公投」﹔30萬元捐給法律學院,用作政治性極強的所謂學術討論﹔另35萬元則分15萬元和20萬元兩筆捐給人文學院,供請人(聘請了公民黨憲制及管治支部執委向梓騫)參與民調計劃。戴耀廷後來供出有關款項是由同為「佔中」搞手的朱耀明捐出。根據港大相關的捐款規定,收受1萬元以上匿名捐款可能違反廉政公署規管高等院校接收捐款的規則。戴何以突捐巨款,且指定作「佔中」之用﹖錢從何來﹖為何要掩飾身份﹖是否有難於啟齒的原因﹖問號實在太多。

  黑金收受各人平日總站在道德高地,飾以民主公義斗士假面,原來長期暗收黑金,幹盡亂港勾當。公眾、立會和執法機構的疑惑,不會因涉事者三緘其口,左躲右閃而消失,反而只會變得越來越大。拿人手短,吃人嘴軟,議員們對黑金來者不拒,到底代表誰的利益﹖戴耀廷公開表示「佔中」行動不接受一筆過超過1萬元的捐款,強調光明正大、公開透明,為何又有秘密捐款﹖其實只要看看「政治黑金」活動的時間,正是針對政改關鍵時刻,反對派愈玩愈激,癱瘓立會、違法「佔中」,禍港亂港最猖獗之時,就知道黑金事件絕非偶然。

  香港是法治社會,無人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有人不要以為打著「民主斗士」旗號,就可成為「法外之民」。「捐款門」中的議員們,涉嫌違反《選舉條例》、觸犯《議事規則》的《個人利益登記指引》、《防止賄賂條例》,以及偷稅漏稅等。戴耀廷則涉嫌違反大學的收受捐款規定,幫助非法「佔中」,操縱學術造假。真相要查清,犯法必懲處,才能維護香港法治和廉潔的核心價值。

  香港商報評論員 周武輝

[责任编辑: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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