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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征信中心:不良記錄保留期限仍為5年

2015-04-14
来源:上海證券報

  針對微信朋友圈近日流傳“還貸逾期等不良信用記錄保留時間由5年改為7年”的消息,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黨委書記王曉明13日表示,沒有所謂征信新規,個人信貸不良記錄保存期限仍為5年,“超過一天即為逾期”的說法也不太準確,但是個人確實要注意按時還款,珍惜個人信用。

  近日,有某地方股份制商業銀行通過微信公眾發布消息稱,征信系統出臺新政策,不僅將不良記錄保存周期提升至7年,而且超過還款日一天就算逾期,連續三次逾期就會進入“黑名單”。這一消息引起了不少人的擔憂。

  王曉明解釋說,我國不良記錄保存的5年期限是依據《征信業管理條例》中相關規定,只要法律不修改,期限肯定不變。至于逾期多少天會構成不良記錄,取決于商業銀行各自對風險的判斷程度,對貸款業務和信用卡業務的不良記錄認定又有所不同。一些比較“較真”的銀行,信用卡逾期3至5天也作為不良記錄報送至征信系統,所以個人在銀行信貸方面還是要嚴格履約,避免一時疏忽給自己留下信用污點。

  某股份制商業銀行客服中心主管也表示,個人信用卡還款一般都有寬限期,持卡人超過期限1至3天的還款,都不會計入逾期,但一定要及時與銀行信用卡中心進行溝通。

  王曉明特別提示,5年保留期是從還款之后才開始算,不要誤以為不良記錄5年后自動消失,因此欠的錢不必歸還。也不要認為還款后注銷卡片,不良記錄就會隨之消除。目前,公眾可以通過央行各級分支機構和征信中心個人信用信息服務網絡平臺,每年免費查詢2次本人信用報告。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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