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路上,香港一路走來,終於到了實現普選的關鍵時刻;可是,相信任何一位香港人,目睹近期政局發展,難免會像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董建華昨所言般:感到心痛、焦急,希望政改方案可以通過,不要錯失機會!
回顧過去,香港民主發展堪稱一波三折。最早可追溯到中英談判,當時英方還一度堅持「主權換治權」,隨著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偉大構想,才順利解決香港回歸問題,并為香港的民主發展奠定了基礎。《基本法》第45條和第68條列明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兩個選舉辦法最終達致普選產生的目標,比較《中英聯合聲明》第4條所指特區政府由當地人組成、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民主程度絕對有過之無不及,充分反映中央對香港實行民主普選的支持與誠意,絕對毋庸置疑。
即使有了民主普選的憲制基礎,有關進程卻毫不平坦。2005年首次政改一役,基於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香港尚未能夠實現普選,可是泛民仍堅持為之,以至進步機會錯失,導致政改最終原地踏步。第二次政改過程亦見節外生枝,尤其是公社兩黨推動所謂「五區總辭,變相公投」,活動既無法律基礎,又無民意支持,以投票率僅約17%的情況下失敗收場,反倒是在各方努力下促成民主黨與中央溝通,同意增設俗稱「超級區議員」的功能組別議席,香港政制才卒之「起錨」。否則就根本沒有2017年可以普選特首的前提。遺憾的是,距離普選僅一步之遙,即使各民調一致顯示多數市民支持「袋住先」,泛民仍宣稱要逆民意而行,堅持反對人大「8.31決定」,一副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擇惡固執態度;更莫說,去年竟出現違反法律、違反民意的「占領中環」,這場鬧劇理所當然又以失敗告終,尤其是不可能令不符合基本法的方案變得合法可行。歷史不是已經從正反兩方面證明,唯有在基本法的軌道上、理性務實凝聚共識,政改才能向前邁進嗎?無論如何,原地踏步才是最錯!
展望將來,一如上次「起錨」之后可以普選,倘若今次能夠「袋住先」則意味將普選「袋穩了」。反過來說,如果政改一直原地踏步,現在還可以討論普選嗎?如果現在否決普選,未來還可以進一步討論優化普選制度嗎?答案清楚不過。所謂寧願原地踏步也不行差踏錯,根本就經不起事實考驗。包括董建華在內的多位政府重要級人士多番重申,實現普選后仍有機制可以修改,批評有人誤導方案通過等於「袋一世」。政改再次原地踏步的話,最快須等到8年后和9年后才可普選特首和立法會,何況到時能否普選還有未知之數。兩相衡量之下,豈不是踏前一步比原地踏步更好?
過去數十年,香港已虛耗大量時間精力在政制爭拗之上,社會難聚焦處理其他經濟民生議題。「議而不決,決而不行」是香港一直以來的通病,難道政改要原地踏步,連普選機會亦要錯失?當前政改方案已是符合基本法和人大有關決定的上佳安排,民意亦支持;還望市民繼續發聲,爭取立會通過普選方案!
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