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49

社總莫發動文字獄

2015-05-10
来源:香港商報

  作者:戴子熙

  上周日的港台論政節目《城市論壇》,本來沒有什麼人關注。豈料出席嘉賓之一的新界關注大聯盟發言人何君堯一句「我都可以是一位社會工作者」,事后竟然引起一場政治風波,政治立場親反對派的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更拉大隊到警署報警,指控何君堯盜用了他們的專銜云云。在社會日漸反智的香港,恐怕再也沒有比這更荒唐的事情了。

  根據本港《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VI部規定,任何不是名列註冊社工紀錄冊的人,都無權使用「社會工作」或「社會工作者」或「社工」的稱謂。該條例立法的原意很簡單,社工是一個專業的職業,為了避免沒有受過社工訓練的人欺騙市民,所以政府成立了這條法例,以免予別有用心的人士胡亂自稱社工。

  按照該條條文的立法精神,市民把「社會工作者」應用在白紙黑字的文件上騙人,包括名片、簽名,才算是犯法。而翻查當日《城市論壇》片段,何君堯當時是說:「我對警方無愛無恨,我唔系為距(警方)發言,我系一個普通市民,但亦都系一個社會工作者,你可以甘講。」

  何君堯的意思很清楚,他是要強調自己是在「社會工作」的人,具有多年社會工作經驗,根本無意冒充社工去欺騙市民,充其量只是一種修辭的運用。何君堯若因此而入罪,將是名副其實的文字獄。

  在一些公開的辯論活動中,有風度的參與者經常會被要求遵循一個慈善原則:那些表達能力不好的人,可能擁有一些你會想要知道的想法,所以,應該對他們釋出一些善意,給講話不清楚的人一點機會,這將有助避免我們和真的有道理的論述失之交臂。社總作為一個大機構,竟然不理會慈善原則,反而挑出何君堯的小毛病,然后無限上綱上線,向社工註冊局及警署投訴及要求何道歉,簡直比黑社會還要黑社會,其行為用「小學鸡」來形容,一點也不過分。

  如果按照社總的邏輯推斷,是不是學生在學校演話劇扮演社工,社總也會采取行動?

  社總連日來不斷斥責何君堯,意圖以言入罪。當前,籠罩在本港上空的,已是一股赤裸裸的白色恐怖寒流。

[责任编辑:朱剑明]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