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制發展正處於關鍵時刻。2017年全港500多萬合資格的選民能否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將快有決定。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不單是中央政府莊嚴的承諾,更是香港人的共同願望,香港政制發展的里程碑,對香港民主發展的意義重大深遠,我們必須全力以赴,實現這個目標。希望各界可以理性務實的態度,來看待面前符合「法、理、情」的政改方案,以大局為重,支持通過,避免「三輸」的下場。
政改方案具穩固法律基礎
在80年代中英雙方討論香港主權期間,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高瞻遠矚,建立「一國兩制」,在中國大陸上把香港確立為特別行政區,正是清楚認識到香港獨特的歷史背景。中英雙方在1984年共同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中英聯合聲明》,亦重申將會實施「一國兩制」原則。而在1990年通過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性文件《基本法》,更訂明了「一國兩制」的重要理念。
因此,從法律的角度而言,香港的政制發展必須按照《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進行,不容偏離。《基本法》第45條指出,「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况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選產生的目標」,確定了普選的基本制度模式,即由提名委員會提名并由社會一人一票選舉。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於去年8月31日的決定,進一步規定行政長官普選制度的基本框架和核心要素,確立了普選行政長官的制度。現時政府提出的方案符合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規定,具有穩固的法律基礎。
常理角度政改應循序漸進
此外,從常理的角度而言,香港的政制發展亦需要按照本地的實際情况,以循序漸進的方式進行。香港是國家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屬細小開放的經濟體,社會的穩定發展極其重要。實行普選是社會政治制度的重大改變,必須以國家的長遠發展角度考慮,由於香港是內地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有關安排要穩健妥當是不容置疑的。欲速則不達,要一步到位是無法成事的,唯有以一步一腳印的方式,循序漸進推動香港的政制發展才有出路。而且,按照《基本法》,未來香港的政制是否需要進行優化,是否重啟政改「五步曲」,啟動權是在香港的行政長官手上,由他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產生辦法是否需要進行修改。
人情而言已兼顧各界訴求
最后,從人情的角度而言,香港的政制改革方案已兼顧不同界別人士的心情及訴求。香港是一個多元開放的社會,不同階層、界別之間有不同的利益訴求,均希望透過參政議政,從而對經濟及民生等政策作出影響。現時的提名委員會是按照過去的選舉委員會產生,由四大界別合共1200人組成,涵蓋社會各界精英,具有廣泛代表性,從以往經驗,有關委員會的委員均以盡責的態度行使權力。而且,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於8月31日訂出的框架下,在本地立法層面,尚有空間可以進一步優化。然而,在過去的諮詢中,社會未能聚焦討論有關課題,令到社會大眾錯失寶貴時間,進行多邊、多元及多層次的溝通,收窄分歧,尋求共識,我是感到失望的。縱使方案并非你心目中最完美的普選,但是有進步總比原地踏步好。
現時社會上有個別人士反對政改通過,提出違反《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提議,堅持不按實際情况的無理訴求,漠視香港社會對追求普選行政長官的期盼,是不切實際和浪費時間,對民主進程亦造成打擊。
冀理性包容繼續溝通對話
假若這一次政改不能通過,社會將會面對「三輸」的局面。首先,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未能按《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在2017年實現普選。其次,泛民最終堅持否決政改,只會令香港政制發展裹足不前,一無所得。但最大損失是全港市民,因為他們不但未能一人一票選行政長官,更錯失了2020年普選立法會的機會。所有投反對票的議員,必須向選民交代,為何阻止民主進程,原地踏步。
我十分期望可以在2017年,與全港500多萬合資格選民一起往投票站,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選出心儀的行政長官。我曾經擔任政務司司長,是當時政改三人組的組長,成功於2010年爭取立法會議員支持通過政改,深明互相溝通、互相了解的重要性。我希望特區政府、立法會議員及全港市民,可以以理性務實及包容的態度溝通對話,為香港的政制發展開拓新的一頁,支持政改方案,為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并為2020年全面普選立法會揭開序幕。
唐英年 全國政協常委、前政務司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