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明生
距離立法會表決2017年政改方案,僅餘11天時間。港府連日來繼續盡最後努力,積極與泛民議員會晤,爭取他們回心轉意通過普選。事實上,繼本周初的深圳之行後,泛民議員卒之走入長開的溝通大門,願意跟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交流對話,終為當前的政治僵局迎來一絲曙光。到底,2017年全港合資格選民能夠一人一票普選特首,還是原地踏步將投票權交回1200人的選委會﹖
《基本法》規定,2007年後兩個選舉辦法如需修改,可以按照程序,以及根據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最終達致普選目標。可惜的是,2005年首次推動政改,便遭遇了滑鐵盧,當時香港不能一步到位實行普選,惟泛民卻堅持馬上雙普選,結果導致2007年政改原地踏步。到了2010年第二次政改,過程同樣一波三折,包括公社兩黨推動所謂「五區總辭,變相公投」,結果是理所當然地在既無法律基礎、又乏市民支持下以鬧劇收場,還幸在各方努力之下,成功促成中央與民主黨溝通,藉着引入俗稱「超級區議員」打破悶局,2012年香港政改才得以推動首次順利「起錨」。如果當時再次原地踏步的話,就肯定沒有2017年可以普選的基礎。可惜的是,今次政改泛民卻愈走愈激,不單非常抗拒與中央溝通,堅持反對並挑戰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框架,且更發動了「佔領中環」,其結果無疑同樣在既違法治又違民意的情況下以鬧劇收場,迄今為止政改方案仍未看到任何轉機。可以說,本港政改之路一直跌跌撞撞,但現在始終走到可以實現普選的重要關頭——箇中關鍵,就是願意踏前一步,沒有一直原地踏步。回想當初,倘若政改一帆風順,沒有蹉跎歲月,香港可能更早時間已經實現普選了﹗轉目當下,倘若政改又再原地踏步、平白錯失良機,則香港實現普選的時間必然更遲,以至無法說準何時再有機會了﹗
歷史證明,踏出一步總比原地踏步好。有人揚言原地踏步好過行差踏錯,顯然是沒有事實基礎的危言聳聽,絕對敵不過時間的考驗。2017年普選並非「終局方案」,之後仍然可以依法修改,包括行政長官梁振英等重量級人士已多番釐清,有關說法根本沒有任何法理根據。再者,即使今次方案被否決了,未來所有政改方案均依然要按照基本法和人大決定,其中人大「8.31」決定不存在未實施就改變的可能,至於提委會提名以外的其他提名辦法也是不可能實現的﹔畢竟,行政長官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乃是「一國兩制」的原則,其普選辦法必須為此提供相應的制度保障,這也是基本法所不言而喻的。事實上,主流民意均認同此點,所以各項民調都顯示多數市民支持依據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政府方案。何況,實現普選之後,行政長官必然更加民主,日後普選方案變得更加民主絕對可以預期,則下次的政改討論,議題就是如何優化普選方案了。
香港需要踏出普選第一步,而且一旦錯過眼前的時機,普選有可能遙遙無期,社會必須充分認識箇中嚴重性,要對那些試圖阻礙政改方案通過的泛民議員齊聲吶喊。
(為香港撐政改系列時評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