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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公務員休假 其他單位怎么辦

2015-08-09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欣城

  公職人員休假權利可以通過政府強制執行得到保證,其他單位員工的休假權利又該如何落實呢?

  今年以來,高層多次公開強調落實帶薪休假。為推進政策落實,部分地方政府相繼出臺細則,在一些地方,帶薪休假已經開始趨于“強制性”,擬將休假情況與單位、個人的考核、評優等掛鉤。有人認為這是制度的善意,也有人認為這是政策壓力之下的矯枉過正。

  在傳統眼光里,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職人員應該是勤奮工作的榜樣,現在我們強調,依法休假是公職人員的法定權利。公職人員帶頭休假,一來可以調節身心,二來可以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效率,三來可以引導社會休假潮流,應該是多贏的結局。盡管有公職人員認為“有假難休”,休假申請不敢拿給領導看,但是政府強制推進,領導帶頭休假,“有假難休”的情況應該會有所改變。

  現實生活中,不僅公職人員“有假難休”,不少企業也處于超負荷工作狀態,節假日更成了某些企業讓員工加班加點的“黃金機會”。不但不談帶薪年休假,就是法定節假日與休息日的休假權,在一些用人單位都是形同虛設。不論是勞動法、勞動合同法還是《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對休假都有明確規定,但勞動者的“休假權”落實情況依然不理想。有調查顯示,僅22.6%網民能全休52個周末,這個數字頗能說明問題。就連國務院發布的《國民旅游休閑綱要》中,也只是說2020年基本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

  不少用人單位喜歡宣傳、鼓勵員工加班加點工作,而缺少對休假權利的激勵保障措施,勞動者加班加點工作被認為是先進典型,員工爭取休假權利被認為是不愛崗敬業。在這樣的語境下,有多少人出來捍衛休假權利,與重加班輕休假的潛規則叫板呢?即使一個單位有幾個爭取休假權利的人,也會遭到整個團隊的排斥。這一點,從某企業一名職工的話語中得到驗證:“休假制度執行很難。一是工作脫不開身,二是領導不休假,一般職工也不好意思休假。”

  公職人員休假權利可以通過政府強制執行得到保證,其他單位員工的休假權利又該如何落實呢?勞動法已經頒布20年,勞動合同法已生效7年有余,保護勞動者休假權利是早已說濫了的話題,但法律法規并沒有被用人單位敬畏。用人單位剝奪員工休假權利,安排勞動者超時加班、模糊加班概念,員工被全勤等侵害勞動者權益的事情并不少見。如果碰上經濟不景氣,企業隨時可能裁員,員工更是不敢同老板談薪論假。

  雖說勞動者休假權利被打折扣,與“重工作輕休息”的大背景與勞動者維權意識不夠有關,而就業形勢嚴峻,員工與企業之間權利、地位普遍不對稱,也是不爭的事實。面對不理想的休假現狀,一方面,公職人員要帶頭休假,機關事業單位要依法維護包括臨聘人員在內所有工作人員的權利;另一方面,公職人員不能只顧著自己休假,而要積極營造依法休假的社會氛圍,引導休假潮流,喚醒更多勞動者的休假權利意識。

  更重要的是,政府職能部門要維護所有勞動者的休假權利。對克扣勞動者假期的用人單位,要提高其違法成本,啟動問責程序與法律程序,通過法律制度的力量落實普通勞動者的休假權利。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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