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49

無法律后盾 對日索賠難如人意

2015-08-08
来源:香港商報

   這幾天,一則關於日本三菱公司與中國二戰被擄勞工達成和解協議的新聞引起了中日兩國輿論的關注。8月3日,三菱受害中國勞工代表團發布《聯合聲明》,表示接受三菱的和解方案。三菱同意做出賠償和道歉,并向每名受害者支付人民幣10萬元。三菱的《謝罪書》也被同時被媒體發布。

  謝罪與賠償值得肯定,這至少比否認歷史,踐踏受害國人民感情要好得多。不過,三菱公司的謝罪、擬支付和解金額都無法讓人滿意。正因為如此,這次接受和解協議的隻是部分中國勞工團體,其它勞工團體仍然選擇繼續向三菱公司討還公道。

  日已堵死索賠司法路徑

  其實,部分勞工團體選擇接受和解協議,固然有他們聲稱的「考慮到倖存者年事已高」的原因,但更深層的因素還是缺乏跟三菱博弈籌碼。很多和解協議之所以能讓受害方感到滿意,就是因為如果你不讓我滿意,我就會把你告上法庭。但現在中國勞工面對的現實是,在日透過訴訟索賠的路子已被堵死了。早在2007年,日本最高法就做出了不承認中國勞工個人索賠權的裁決。這背后的深層原因,則是日本政府認為,在1972年雙方簽署的《中日聯合聲明》中,中方已放弃了索賠權利。但中國政府早就表示,該聲明隻代表放弃了官方索賠權,不代表、也無法代表放弃民間索賠權。但客觀上,日本最高法的上述裁決已堵死了中國勞工在日索賠的司法路徑。沒有法律作后盾,對日索賠注定難如人意。

  國內訴訟受制因素多

  所以,如果中國勞工一定要走訴訟的路子,那就只有選擇在國內打官司。早在2000年12月27日,有14位中國勞工向河北省高院遞交了起訴日本熊谷建設等五家企業的訴狀,這被認為是拉開了中國公民在本國展開對日索賠的序幕。此后,又陸續有多起同類案件在國內提起訴訟。但問題是,這裡面的法律外受制因素太多--政治的、外交的、經濟的等等。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是,如果有一起案件勝訴,那麼接踵而來的對日民間索賠將不可勝數。被擄的要訴,被殺的更要訴;被搶的要訴,被燒的要訴,被奸的要訴……如此以來,中日關系可能就要亂如一團麻了。

  所以到目前為止,并沒有一例國內訴訟真正開庭審理,多數是根本不受理,少數受理的也被退回來。今年3月11日,本來有一樁勞工訴訟案要在北京一中院開庭,但臨到開庭前幾天,由於日方原因又被推遲了,至今仍然未見重新開庭的報道。所以,目前的三菱公司根本沒有法律上的壓力,它隻是有一些輿論和道義壓力而已。而輿論和道義壓力是軟性的。沒有硬性壓力,三菱公司也就沒有真誠認罪的動力。

  說實在的,在所有日本企業中,三菱公司是最應該對中國人民感到愧疚的,因為它旗下的三菱重工是日本最大的軍工企業,當年侵華日軍使用的輕重武器(著名的如「零式」戰斗機),很多都是三菱重工制造的。毫不誇張地說,三菱重工二戰期間扮演了軍國主義幫凶的角色。對比當年犯下的罪孽,三菱如今的賠償與道歉當然是很不相稱的。餘永勝

[责任编辑:朱剑明]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