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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誰家孩子在坑爹?

2015-08-22
来源:香港商報
  天津濱海爆炸事件發生至今,盡管仍有諸多細節撲朔迷離,但是目前已十分清晰的是,涉事企業瑞海公司絕不是一家普普通通的民營公司,而是因為擁有「深厚背景」和「不一般的能量」而備受其他業內人士羨慕。其中最關鍵的人物,除了大股東、原中化天津公司副總經理于學偉,無疑就是公司的第二大「隱形」股東董社軒,原天津港公安局局長的兒子。
 
  權力入股爹是傘
 
  如果說,對於曾經做到一家巨型央企省級分公司副經理的于學偉,受益於其多年的行業經驗和手中積累的豐厚用戶資源,他的辭職創業我們或許無可厚非。但是,對於董社軒這樣一位剛剛30出頭,既不來公司上班,也未表現出什麼特殊能力的毛頭小夥,他又是何以平白無故的就成為一家大型公司的二股東呢?顯然,公司需要的不是他自身的能力,而是他作為「公安局長兒子」背后的權力關系,也就是于學偉在采訪中所說的「資源」。如今,瑞海公司接連被爆出涉嫌虛假註冊、在取得危化品運營資質前就已經開始運營、安全評估涉嫌造假等一系列違法行為。顯然,如此優厚的「待遇」必然跟董社軒「權力入股」后的相關部門的寬大有關。
 
  找領導親屬入股,以權利背后的血緣關系作為保證商業利益的保護傘,事實上早已成為了內地商業操作上的一個眾人皆知的潛規則。一方面,由於內地苛刻的行政審批,以及諸多對民營企業的歧視性準入條件,普通的公司難以進入一些利潤豐厚的特定的行業。出於對利益的窺伺,依靠權力關系打破行業準入的超高門檻,自然會成為一部分商人所選擇的歪門邪道,而一部分官員也以此作為自身「權力變現」的最好途徑。從山西的煤炭腐敗到周永康治下的石油腐敗,我們都可以看到這種熟悉的官商合作模式。另一方面,由於行政審批程序的隨意性與封閉性,本應該代表公眾利益對企業進行嚴格審查的基層官員,也懾於「領導親屬」背后的權力威懾,對審批大開綠燈,甚至不惜罔顧程序和造假。在此次津爆事故中,本應該對周邊群眾進行公眾咨詢的環節,就明顯沒有得到履行。
 
  需行制度監督與公開
 
  無數的案例已經說明了,許許多多的官二代如今都是腐敗官員權錢交易的匯合點,如令計劃的兒子令谷、薄熙來的兒子薄瓜瓜,周永康的兒子周濱,程維高的兒子程慕陽,他們或者受到某些商人的照顧,以此換取權力上的蔭護,或者直接憑藉父輩的影響力在商海攫取暴利。但是從另一個方面來說,正是這些親屬們的肆無忌憚,成為了父輩們被查的突破口,令「坑爹」戲碼一次又一次的上演。近期楊棟梁和周本順的被查,據說也都與其子女的違法行為不無關系。
 
  我們并非沒有相應的制度與規章。中央早已三令五申,要求領導干部嚴格管理親屬的經商因為——就連董社軒也知道自己不能公開持股,卻仍然通過朋友代持的方式輕而易舉地避開了相關規定——缺乏監督與追責的制度漏洞,讓許多官員和他們的親屬仍然心存僥幸,想盡辦法利用制度的漏洞。若不是此次媒體的窮追猛打,或許這一秘密將永無曝光之日。這也再次說明了,沒有制度化的監督與公開,再好的制度也只不過是表面文章。
 
  有鑒於親屬「坑爹」事件的頻繁發生,有關方面亟需進一步推進公眾一直呼聲強烈的官員的財產公開和信息公開,依靠媒體和群眾的眼睛,截斷官員親屬利用權力影響力的可能。這不僅是對公眾的負責,也是對領導干部自己和其家庭成員的最好保護:有「陽光」存在的地方,又豈會需要「紀委」的光臨?流深
[责任编辑:董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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