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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車掛靠優步中途甩客 非法營運最高罰款10萬元

2015-09-09
来源:重慶晚報

  乘客已經支付10元車費

  車主將乘客行李鎖在車上

  前日,一名駕駛員在手機上安裝App優步(Uber),用私家車載客,因和乘客言語不合,中途要求對方下車,并扣留行李。最終,這名駕駛員遭舉報,被交通執法總隊直屬支隊江北區大隊逮住。經查實,該車不具備營運資質,駕駛員將面臨3萬元到10萬元的處罰。

  手機下單 車主嫌棄乘客是民工

  家住渝北區龍溪鎮的王某父子3人在江北區石子山體育公園附近的建筑工地上班。7日早上7時,王某通過手機軟件Uber預約了1輛專車。7時15分,王某3人坐上了預約的車牌為渝AHE3××的大眾寶來轎車,并通過第三方軟件支付10元車費。

  這輛專車行駛不到1公里后,駕駛員見王某3人民工裝扮,行李較多,產生了厭惡情緒,隨即向乘客表示他心情不好,不想接手這筆業務,要求取消訂單后下車。王某表示,他已支付了乘車費用,要求駕駛員將其送到目的地。為此,雙方發生言語沖突。

  行李被鎖 駕駛員停車玩失蹤

  該車行駛至巾幗園附近,駕駛員把王某3人趕下車后迅速將車門上鎖,王某表示要取下車上的行李后才能離開,駕駛員表示心情很不好,聲稱行李不關他的事,隨即棄車離開現場。

  8時30分許,王某為取回車上的行李,立即撥打電話96096求助。約10分鐘后,王某接到駕駛員打來的電話,駕駛員在通話中得知王某已向交通執法部門舉報,便勸說王某撤回舉報,希望能用幾千元私下解決。王某拒絕后,駕駛員威脅稱,他知道王某的住址,如果王某敢舉報,他就找人來打王某。

  非法營運面臨最少3萬元罰款

  交通執法部門提醒,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未取得營運資質的私家車利用第三方平臺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屬于非法營運行為,交通執法部門查獲后,將對駕駛員處以3萬元至10萬元罰款。

  另外,私家車駕駛員未通過相關職業技能培訓,未納入誠信考核監管系統,駕駛員的綜合素質難以得到保證。在道路運輸過程中一旦發生問題,乘客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記者 王渝鳳 通訊員 閆成全 攝影報道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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