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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風日產在廣東實施價格壟斷被罰1.233億元

2015-09-10
来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9月10日新媒體專電(記者楊毅沉)汽車領域反壟斷開出了年內第二大罰單。記者10日從反壟斷部門了解到,近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依法對東風日產汽車壟斷案作出行政處罰,對東風日產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風日產”)罰款1.233億元,對廣州地區17家經銷商罰款1912萬元。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于2014年8月起依法對東風日產開展反壟斷調查。經查,2012年至2014年7月,東風日產通過下發商務規定、價格管理辦法、考核制度等方式,嚴格限定廣東省內經銷商整車銷售的網上、電話和營業廳報價以及最終成交價,并于2013年對違反價格管控措施的廣州經銷商進行處罰。東風日產與其廣東省內經銷商達成并實施了固定汽車轉售價格的壟斷協議,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排除、限制了相關市場的競爭,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廣東省發改委價監局反壟斷調查處副處長孫文表示,2014年的下半年開始我們開始進店調查之后,他們直接控制價格的郵件往來就大幅度減少了。在8月份之前,他們還是一些比較直接的管控價格,比如說對于賣得比較好的一些車型,比如天籟、新軒逸等賣得比較好的車型,不定期的,比如在促銷時點之前,通過區域督導給負責管理的發管控價格。

  除了車企的壟斷行為,反壟斷部門另查明,自2012年4月至2014年7月,廣州區域經銷商在東風日產廣州地區協力會組織下,多次召開會議,達成并實施了相關車型價格的壟斷協議,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孫文透露,區域經銷商之間,他們會通過協力會這個組織,約定價格以及折扣幅度。他們基本上是通過區域價格協議這樣一個表,來約定廣東區域里面同城之間每個點,銷售某種車型,送什么精品,不能超過什么樣的折扣范圍,大家約定一個比較一致的方案,直接違反了反壟斷法13條,關于禁止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固定和變更商品價格這樣一個規定。

  據央廣網報道,從調查獲取的數據來看,東風日產對經銷商的銷售價格管控十分嚴格,每一臺車都必須按照廠家指定的區域銷售價格進行銷售,否則將被批評、警告甚至停止供貨。但在此環節似乎有點委屈的經銷商們,轉過頭來卻又相互聯合起來制定更多的價格協議。作為消費者,你是否也困惑各4S店打出的促銷方式千奇百怪,算來算去便宜的價格居然是一樣的?沒錯,這背后或許就有貓膩。此次領罰的17家東風日產廣東地區銷售門店,就為此制定了價格協議,并且幾乎每月都會協商一次。

  據了解,東風日產能夠積極配合調查,并在調查開始后立即停止了相關違法行為,根據法律規定修改了經銷協議、商務規定等公司管理政策;廣州經銷商停止了價格協商,廢除了區域價格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六、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決定對東風日產處以上一年度相關市場銷售額3%的罰款,計1.233億元;對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的經銷商處上一年度相關市場銷售額2%至4%的罰款,計1912萬元。

  對于此次反壟斷處罰,東風日產發出聲明表示誠懇接受,并已經開展全面自查,制定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改善措施,今后將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另外記者還了解到,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將繼續關注廣東地區汽車銷售情況,依法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保護消費者利益。

  壟斷,寧有種乎?

  在今年4月開出的年內汽車領域首張反壟斷罰單中,江蘇省物價局對奔馳公司罰款3.5億元,對部分經銷商罰款786.9萬元。

  奧迪、克萊斯勒、奔馳,去年以來汽車領域的反壟斷罰單頻頻開出,在這第一張經濟型轎車品牌的反壟斷罰單開出之前,甚至有觀點質疑,反壟斷只打豪車。對此,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處長徐新宇表示,反壟斷執法一視同仁,對汽車行業的反壟斷也并不會是一陣風。

  “這不是搞運動不是一陣風,對汽車行業監管的常態都是反壟斷執法的一個重要內容,對中國這樣一個新興市場來說,更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工作。應該說三年來我們一直在關注、不斷加大對這個行業的監管力度。”徐新宇說。

  如果你曾經關注過此前開出的幾張汽車行業反壟斷罰單,就可以發現不同的廠商的壟斷情節卻如此相似——同樣是廠家耳提面命的控制整車價格,同樣是經銷商抱起團來把價格的鐵板一塊做的更家嚴密。某品牌汽車經銷商區域負責人表示,這是因為從業人員對于這些做法早已習以為常:

  某品牌汽車經銷商區域負責人透露,我相信我的很多同行,都不知道。也就是這兩年,政府比較關注反壟斷,才會有人去想這個事情,原來已經習慣了。

  直接從事反壟斷調查的孫文也對這種現狀深有感觸:“這個現象是非常非常普遍的,特別是去年開始對這個行業進行整治初期,基本上,包括廠商和經銷商,對于很多行為他們就認為是行業的規則和通行做法。完全沒有意識到他們的行為和《反壟斷法》是相違背的。”

  制度過渡期的迷惑

  對此,長期專注反壟斷領域研究的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副研究員蘇華表示,這種幾乎成為“行規”的行為之所以長期存在,與制度間的過渡過程有關。

  據蘇華介紹,有這么一些涉嫌壟斷行為具有普遍性,是在原來的一些法規框架下逐漸形成并且走到了今天。但是我們應該意識到反壟斷法的效力,它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在法律位階上是基本法律,我國立法法也規定了,后法優于前法,法律的效力優于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就是說與反壟斷法相違背的法規,是要調整的,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如果作為企業不能認識到這一點,把這個當做抗辯理由,是沒法成立的。

  蘇華所指的,是包括《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在內的規章,這些誕生與上世紀,誕生背景是避免走私泛濫、維修服務質量難以保證的規章制度,使得汽車廠商得以對經銷商嚴格控制。管控嚴格到什么程度?答案是哪怕一塊地磚都得廠家說了算。從建店,選址,他選擇哪個經銷商可以在這里建店,設計圖紙要用它指定的設計公司,買的材料設備都是要從他那里買,比如說地磚、家具都是要從他指定的供應商那里買。

  蘇華表示,正是由于廠商相對于經銷商長期處于強勢地位,《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等規章已經存在被濫用的現象。“按照這個《辦法》其實也是有很大的解釋空間的,這個《辦法》可沒說買一塊兒地磚都得從你這兒買,企業最多只能說沒有跟這個辦法沖突。”

  但相關條文的修訂需要時間,并不能成為反壟斷暫頓的理由。一面是廠商經銷商“不知者無罪”的辯解,一面是消費者權益需要保護、市場秩序需要維護的現狀,如何解決?正在制定的《汽車行業反壟斷指南》正是答案。

  蘇華說,在總結前幾年執法經驗的基礎上,按照國務院要求,我們正在起草汽車領域反壟斷指南,這個指南包含整車、售后市場、包括平行進口和電商,都會考慮到,給出業界指引,讓他們按照這個法律法規要求,正常經營,減少違法行違法行為的發生。

  售后環節反壟斷——下一個重點?

  據了解,《汽車行業反壟斷指南》(草案)將有望于今年年底前完成編寫。蘇華表示,《指南》將有望對售后環節的壟斷行為作出界定。這意味著,被車主們詬病已久的“買得起修不起”的局面或許將有所改變。

  蘇華:根據《反壟斷法》第十七條濫用支配地位來啟動反壟斷執法的難度要高于價格橫向縱向壟斷。為什么呢,就是你要先證明他有支配地位,才能證明他濫用了支配地位。可售后環節就是有可能有支配地位的,而且你買的車越貴,你越有可能只能去4S店,別的地方你沒辦法獲得原廠配件和很復雜的那些技術。在《指南》里,對于售后配件也好,售后維修信息可獲得性也好,都會做解釋,當這些都很清晰的時候,我個人認為不排除以后基于第十七條做出處罰決定。

  徐新宇也表示,隨著汽車行業反壟斷的進行,下一步也將對售后市場的壟斷行為加大執法力度。“對汽車行業的反壟斷執法包括整車、配件和售后市場三大塊,我們執法有一個漸進過程,而且從群眾反映最突出的整車開始。下一步對于汽車配件包括售后服務方面我們也會加大執法力度。”

  事實上,從2012年國家發改委開始對汽車行業的壟斷行為作出提示警告,到去年第一張反壟斷罰單正式開出,汽車行業發生的變化已經發生。徐新宇表示,也就這兩年,比較合理了,從14年開始,我覺得。就是以前基本上廠家是很強勢的,它會有很多招數對付你,現在越來越透明,從進貨渠道到批發到零售都相對透明。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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