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劉佳玲報道:香港資產管理業務方興未艾,但在零售基金分銷方面,78%的零售基金通過銀行分銷予客戶,缺乏多元化的分銷渠道。金發局表示,政府應推動各方開發多元的基金分銷平臺,包括交易所平臺、網上平臺、手機移動平臺等。
目前購買基金時,投資者常會陷入繁雜冗長的受理程序。金發局建議,應借助金融科技,建立客戶中央資料儲蓄庫,提高金融服務業的整體效益。
放寬利得稅豁免條件
現時,香港的基金產品只有單位信託基金,公司型開放式基金及私募基金尚未進駐市場。金發局建議政府制訂相關政策,使本港成為上述基金公司的首選運營地。包括不應對私人公司型開放式基金董事的居留地加以限制,容許符合條件的公司享利得稅豁免。同時,豁免公眾及私人公司型開放式基金繳付股份轉讓時的印花稅。
另外,建議放寬判斷私募基金是否「財產權真正分散」的標準。離岸私募基金只要符合任何股權持有人不得持有有關基金20%或以上的參與股權,或并非由5人或少於5人合共持有基金50%或以上的參與股權的條件,可被視為「財產權真正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