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尾新春旅游黃金季節將至,中國內地兩個冬季熱門旅游勝地云南和海南三亞,最近出台了聲稱有利于消費者的新規,但部分消費者並不買賬。有評論批評,相關規定只會讓旅行社和商家高興。
近日,云南省旅游部門下發方案,將培育、扶持一批(10個左右)旅游收入在10億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大型旅行社集團。其次,該方案還首次提出:從明年起,各旅行社購物次數每天不超過1次,購物時間不超過90分鐘,通過“精確購物時間至分鐘”,來規范旅行社組織的各種購物行為。
三亞市物價局近日對2016年春節期間三亞旅游飯店客房價格實行了政府指導價管理。根據相關規定,春節期間三亞旅游飯店客房價格原則上標准客房最高限價為每間每天5000元,個別高端旅游飯店標准客房價格確實需要突破最高限價的,須由三亞市價格主管部門報市旅游主管部門從嚴審核,原則上不超過每間每天6000元,並報三亞市政府審定。
除客房實行政府指導價外,三亞價格主管部門還對旅游飯店自助餐價格實行臨時價格干預。單獨計價的旅游飯店自助餐,早餐價格不超過每位350元,中晚餐價格不超過每位500元。
內地東方網14日的評論指,中國內地的《旅游法》並未對旅行社每天安排購物的次數和時間作出明確要求。可見,云南規定“旅行社購物次數每天不得超過1次,購物時間每次不得超過90分鐘”,限制旅行社購物次數和時,非但沒有抓到問題的本質,反而給旅行社造成了誤導,甚至點開了旅行社的“笑穴”。
連部分業界人士也認為,購物時間精確到分鐘,對於部分旅行團來說,屬於“沒有必要性”。一些“正常旅行團”(即游客支付了正常旅游所應支付的費用)基本上達不到一天進店購物一次,有時兩三天才有一次,還得看游客的購物意願。
對於三亞旅游部門的新規“政府指導價”,網上已經唏噓不已。四川在線14日的評論指出,當然,不能將此看做“睡一晚5000元”,或者“吃頓早餐350元”。但是,三亞官方對春節期間旅游飯店客房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其目的意義何在?具體來說,這是在限制旅游飯店客房的定價,還是游客的消費標准?
實際上,采用“原則上”的“最高限價”,已經默認了當地旅游市場的亂象,已經到了十分嚴重的程度。這樣的限價在大多數游客看來,已經達到了令人咋舌的程度。而以“原則上”“標准房”作為定價尺度和服務標准,這個指導價無疑會變成“引導價”。 如此的“限價”,只會使高檔的旅游飯店客房價格“不高”,而一般的旅游飯店客房價格不低。而這樣的限價標准,即使三亞的消費水平再高,也超出了大多數游客的消費能力。相反,有了這個政府指導價,當游客在享受不到貨真價實的服務時則維權無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