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聯副會長 周轉香
早前,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發表調查報告,裁定李卓人及梁國雄議員漏報利益的投訴不成立。然而,以常理來說,工黨及社民連均是註冊有限公司,在銀行有公司戶口,李卓人及梁國雄又何必用個人名義去收受別人對其政黨的捐款呢?更可疑的是,李卓人及梁國雄是不約而同地用了同樣的一個不恰當的方法收受對其政黨的捐款,更同樣在收款后一直隱瞞,直至被踢爆后才承認該筆政治捐款,難道真是那麼巧合嗎?
另外,在社民連提交給監察委員會的會議紀錄中,竟然出現會議紀錄日期比簽名日期晚5天的事,實在有偽造文書之嫌,理應進一步追查下去。
面對這麼多疑點,任何客觀公道的人都會對李卓人及梁國雄的供詞采取合理懷疑。然而,平日對官員聲色俱厲的一眾「泛民」議員卻輕輕放過了二人,這難道還不算護短?大家不妨問一問大公司的管理層,倘若其員工私下代公司收受客戶款項,還把款項存入自己的銀行戶口,而且沒有通報公司,可以沒有問題嗎?事實上,「泛民」議員不只片面地相信李卓人及梁國雄,部分更主動阻撓建制派議員的質詢,無疑也是黨派私利壓倒公眾利益。
立法機關是本港三大公權力架構之一,對香港社會有重要影響力,立法會議員每年享受逾百萬元公帑薪酬,其政治操守理應較白紙更白。如今,多位「泛民」議員在沒有申報和刻意隱瞞的情況下,收受本地傳媒大亨的巨額捐款,誰敢保證當中沒有涉及利益輸送呢?試想,倘若同樣的事件發生在建制派議員身上,「泛民」議員可會輕輕放過?無論如何,為了維護本港廉潔的政治生態,執法部門必須徹查事件,重建港人對立法會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