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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巴乘客應扣安全帶

2015-12-23
来源:香港商報

  立法會議員 陳恒鑌

  上周五,元朗錦上路和東匯路十字路口發生奪命車禍,至少釀成5死13傷。雖然車禍原因仍有待調查,但據了解,肇事小巴的乘客大部分都沒有佩戴安全帶,以致傷亡慘重。不過,有消息指其中坐在司機后面的乘客,因為佩戴了安全帶,雖然受傷但未致命。

  佩戴安全帶的作用,是意外一旦發生,乘客不至於被輕易拋出車外,或撞到前面硬物、車窗等,減輕了車輛失控時的冲撞力,傷亡程度自然大大減低。

  佩戴安全帶法例早已於2004年生效,任何人乘搭小巴時,如小巴已裝有安全帶便必須扣上,否則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可是,法例生效超過十年,類似意外不時發生,市民似乎還未汲取教訓,依然未有佩戴安全帶的習慣。究其原因,除了乘客普遍心存僥幸和貪圖方便外,也因為司機無須負上有關刑責,而往往疏於勸告乘客,令法例形同虛設。

  過去,警方不時以突擊檢查方式,檢控沒有扣上安全帶的乘客。數據顯示,去年1月至11月期間,共有1473名乘客遭檢控。不過,現時小巴乘客量每日達190萬人次,就算警方每天落力執法,也實在難以逐車檢查。

  據悉,政府在推行小巴安裝安全帶法例時,豁免了一批當年新購置的小巴,如今這批小巴經已成為老齡車,卻恍如計時炸彈每日在馬路上行走。當局最近公布將會積極研究增加小巴乘客座位,我們認為應該尽快落實推行,并藉增加座位措施,誘使車主淘汰老齡車,換上設有安全帶等更具安全標準的新車,保障行車安全。

  另一方面,據悉意外地點為錦田往八鄉必經之路,附近又設有貨倉,屬於繁忙路段,經常有小巴、巴士及貨車經過,加上事發路段屬於直路,司機容易不知不覺間超速,當局應從速檢視路面和作出改善。

  歸根究底,要保障自己、乘客和行車安全,最有效的方法莫過於道路使用者經常提高警覺,政府亦宜軟硬兼施:一方面加強執法,另一方面加強道路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識。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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