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洋
在剛剛公布的施政報告中,針對海運方面,特首梁振英明確提及政府決定整合現時的航運發展局和港口發展局,成立新的「香港海運港口局」。自去年11月中旬提出成立「新航運機構」這一構思到現在正式以施政報告方式明確公布新機構名稱,可謂靴子落地。從施政報告對海運港口局的功能描述可以看出,新機構未來的工作重點將是以推動人力培訓、進行市場推廣宣傳以及專注研究發展事宜為主業,同時還要協助政府制訂策略和政策,目的是為了發展高增值航運服務業,從而提升香港的國際航運中心地位,為推動海運服務業群的進一步發展。
培訓優秀人才
在人力與培訓方面,新機構應該負責整體航運服務業及港口業的人力發展需要,檢視業內不同界別的人力供應與需求情況,進而推動相關政府部門制訂航運人才的集聚、發展規劃和培養與引進計劃,支持航運企業和機構通過市場機制從海內外引進各類優秀航運人才。同時,為了應對人力需要,新機構應該主導制訂合適的培訓措施,推動政府盡快設立航運職業教育與培訓基地,與內地和海外的航運院校合作,培養本地各類航運專業人才。例如,香港理工大學目前設有物流及航運學系,新機構就應該積極促成其與內地例如上海和大連海事大學以及世界海事大學等專業航運院校增進交流并開展合作辦學。另外,香港城市大學設有海事及運輸法研究中心,新機構應該積極推動該中心與香港的航運律師行、保賠協會和航運保險公司等交流與合作,資助培訓更多專業航運法律的人才,同時實現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提升香港在海事和運輸法律研究的國際認受性和影響力。
著力宣傳推廣
對於市場推廣宣傳而言,新機構應該著力攜手與航運及港口業界,例如香港船東會、香港付貨人委員會甚至是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等,一起推廣香港的國際航運中心地位及航運服務。在未來與航運相關的投資推廣和宣傳工作中,新機構應該扮演更加積極的角色。例如,迄今已經舉辦5屆的亞洲物流及航運會議,新機構應該以更加主導的姿態主持相關會議的規劃及日程安排等。同時,新機構還應該在國際航運事務上與內地一道積極發聲,在維護香港利益的同時,借力中國參與完善現有國際航運規則和秩序,甚至制訂適應未來國際航運發展需要的新規則。
反映業界聲音
新機構應該通過參與政策研究及發展的方式在制訂航運政策時向政府提供意見,積極反映業界聲音。為了在政策制訂過程中向政府提供更全面且有的放矢的意見,新機構需要投入人力和資源針對業界關心的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及時發布研究結果,以供政府及航運業界參考。例如,為了鞏固香港在亞太樞紐港地位,并協助航運業在面對全球經濟增長放緩和貿易疲弱的情況下渡過難關,新機構應該立即引導政府制訂并實施一系列援助措施,例如為航運業者提供額外的港口費優惠等。
中央在去年公布的「十三五」規劃建議中明確表示支持香港鞏固航運中心地位,因此成立海運港口局可謂極具針對性。如果能夠充分發揮新機構各項職能,相信可以通過香港在高端航運業之所長因應國家對於建設航運強國之所需,會有助於香港航運服務業界把握國家「十三五」規劃和「一帶一路」建設帶來的龐大發展機遇。同時,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一旦得到鞏固和提升,通過善用「一國兩制」原則的競爭優勢向全球提供高增值航運服務,也會有助香港更好地扮演「超級聯絡人」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