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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條例若擱淺不利香港

2016-02-26
来源:香港商報

  前日,討論《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的立法會會議在反對派議員的拉布之下再次流會。在歷時三個多月、浪費了納稅人大把金錢和75小時虛耗的會議時間之後,換來的卻是7次會議中5次流會,反對派議員的拉布可以用喪心病狂來形容。昨日,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表示,若是在下個星期的立法會會議中再無法通過《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政府將暫時撤回草案。

  政府撤回草案,並非意味著草案有什麼重大的瑕疵,亦不代表政府將向反對派議員「跪低」,而僅僅是因為,若是放任如今的政治僵局繼續下去,不僅短時間內各方難以就版權條例取得共識,而且將令立法會積壓的二十多項後續議題難以得到充分討論與商議,尤其其中還包括許多關係民生福利和香港發展的重要議案。果若如此,不僅於本港的民生與發展無益,亦無助於彌合日益撕裂的社會紛爭。此時撤回草案,固然是一種顧全大局的做法,更多的則是迫於無奈的被動選擇。

  事實上,正如蘇錦樑局長所說,若是條例草案無法通過,那麼「整個香港都是輸家」﹕版權持有人將難以獲得法律的充分保護﹔二次創作人亦難以獲得草案所提出的豁免權力,並享有二次創作的同等版權﹔而香港亦將給國際上留下版權法律落後,不符合國際標準的印象。尤其已有版權代表向美國政府建議,應將草案通過與否與香港在美國特別301報告(Special 301 Report)觀察名單上的地位相掛鈎。若是這一建議果真得到採納,那麼不僅對香港的文化創意產業是重大打擊,香港所珍視的國際聲譽亦將受到影響。

  回看過去,自2013年版權條例修訂展開公眾諮詢以來,社會上的不同團體早已展開過數十次會面磋商,在草案進入立法會議程之初,亦沒有議員表示反對。然而,自從草案被部分網民歪曲為「網絡23條」之後,部分反對派議員才突然「轉軚」,大肆拉布,完全被網民牽著鼻子走。反倒是擅長知識產權法訴訟的執業資深大律師、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支持版權條例通過的表態,卻被那些刻意的反對者攻擊為「離地」。這一風波已經明白無誤地顯示,如今的部分議員和網民已完全是「為反對而反對」,甚至到了喪失常識與理智的程度。

  正如財爺曾俊華昨日在財政預算案結語中所引用的那句名言,「我們的問題是人為的,所以人自然有方法將問題解決。」如今的香港正值多事之秋,版權條例的風波亦不過是這一系列風波中的小插曲。若是連這一小插曲中的困難和波折都無法解決,那麼又如何令港人能夠對未來前途抱有信心和希望﹖亡羊補牢,未為晚也,距離版權條例的最後「死線」仍有數日,為市民利益計,為香港發展計,希望各位議員能夠放下眼前的政治考量,回歸理性和長遠眼光,給版權條例修訂草案一個「死裏逃生」的機會吧﹗

  香港商報評論員 萬青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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