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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監管條例年內落地有望

2016-04-15
来源:證券日報

  4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公布《國務院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力爭年內完成立法項目共有6項37件,其中包括制定《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簡稱《條例》),這意味著業界期盼已久的《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有望在年內落地。

  筆者認為,《條例》的出臺將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與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法規體系進行有機結合,使其對上市公司監管從規范強制信息披露入手向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延伸,更能夠體現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權益,因此,應盡快落地。

  提到《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很多人并不陌生。據了解,該《條例》于2006年開始起草,隨后,國務院法制辦在2007年公布《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外,在2013年的“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證監會上市公司一部主任歐陽澤華曾表示,“今年將力爭推出《條例》”。

  但歷經數年,《條例》卻遲遲“難產”,這也制約了上市公司的規范運作以及依法監管的效果。因為《條例》的暫緩出臺,上市公司的監管問題一直存在,基礎性法律規章的缺失,使得政策主導行政手段成為了處罰的主要手段。作為政府證券行業監管部門的中國證監會,在我國證券市場發展過程中,始終把對上市公司和相關機構的監管作為重要工作,尤其是近年來處罰力度明顯加大,遠超以往,但上市公司及相關機構的各種證券違規行為仍屢禁不止并時有發生。

  特別是近年來,隨著我國證券市場規模的持續擴容,上市公司作為中國經濟最具有代表性的群體,對于國民經濟可持續健康發展的影響日益顯現。實施有效的市場監管,完善相關法律規章,也將成為保證證券市場公平公正、保障投資者切身利益、控制系統性風險、提高運行效率的重要環節。

  因此,盡快出臺實施《條例》,對于改善證券市場運行環境、增強上市公司核心競爭力、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以及提振投資者信心均有重大意義。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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