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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民被解救之后怎麼辦?

2016-04-25
来源:香港商報

        作者:流深

  2016年4月18日,一年一度的普利茲獎在美國紐約頒發,美聯社4位女記者依靠對東南亞印度尼西亞、泰國等地通過奴役勞工、為全世界提供海鮮產品的「海鮮血汗工廠」的深入調查報道,獲得了本年度的普利策公共服務獎。這一報道不僅向全世界揭露了整個產業的黑暗一角,更是一度促使超過2000名被囚禁工人得到釋放。應該說,新聞記者的價值,在這一事件中得到了淋灕盡致的體現。

  真相得到揭露,奴工得到解救,黑心商界也即將面臨法律的懲罰——似乎這是一個大團圓的解局。然而,就像「娜拉出走之后」的追問一樣,海上奴工們被解救了之后,是否命運就會從此走出低谷了呢?事實很殘酷,很多被解救的漁民又回去接受奴役了——這是4位獲獎記者在獲獎后的專訪中透露的信息。

  根本原因是太貧困

  如此惡劣的環境,他們為什麼還要回去?當然不是因為他們心甘情願受奴役,更不是因為他們喜歡,只因他們之前的生活更加貧困。當全球的看客都跟隨著傳媒的目光而痛斥「海上奴隸」的悲慘生活時,或許他們原來的生活水平更加超乎人們想象。據2012年的數據,緬甸的人均年收入僅為約800美元,相當於每人每日2美元,遠低於聯合國制訂的每人每天3.84美元的貧困線,屬於世界上最不發達的國家之一。這也是為何這些被奴役的漁民,當初正是因為幾百美元的收入許諾,才受到那些漁業公司的哄騙來到海上。

  這不禁讓筆者想到發生在中國的相似故事。2014年,有媒體曝光在東莞和深圳的一些工廠中,存在著大規模使用童工的現象。報道稱,有的童工每天工作12個小時,每月固定工資僅2000元,有的更是受到各種虐待甚至性侵犯。但令人驚訝的是,當孩子們被「解救」準備送返老家和他們的監護人時,其中一位孩子竟對記者說「在這有米飯和肉吃、回家只能吃土豆和玉米」,「我不想回家」。甚至一位童工的媽媽在聽到記者描述「你兒子在那邊很可憐,兩三天才能吃到一頓米飯」后,第一反應竟然是「什麼,兩三天就能吃到一頓米飯?」剛還為兒子失踪痛哭的她,突然變得一臉驚喜。再加上極為普遍的輟學、勞作、強迫出嫁等現象,無論怎麼看,這些童工受剝削的日子,都似乎要比待在貧困的家鄉要好得多。所以,當這一事件成為輿論焦點之后,內地的網絡輿論竟多數支持讓這些孩子繼續留在廠子里打工。

  內地童工現象凸顯制度問題

  回到漁民的故事來看,無疑這些受到殘酷虐待的奴工獲得解救是一件好事。但不妨設想一下,如果這些漁民真的獲得企盼的幾百美元收入,那麼他們所受到的各種超時工作折磨,各種剝奪自由的虐待,與他們往日的極端貧困生活相比,或許都是可以忍受的。更加有可能是的,面對外界對他們的「解救」,他們很可能還會痛恨這些人砸掉了他們的「金飯碗」,甚至加入到與「奴隸主」一起反抗的隊伍中去。因而,從本質上說,這些漁民的遭遇之所以受到關注,只是因為他們受到殘酷剝削的「極端性」,而并不是他們受到的「剝削」本身。

  筆者無意為剝削勞工辯護,亦反對所有形式的童工。只不過,正如電影《Spotlight》中的主編所說,如果只是「個案」,那麼或許責任人道歉就結束了,但「我們要對付的是這個體系」。無論是海上奴工還是內地個別城市童工,本質上都沒有什麼區別:他們都是在全球經濟鏈條最底端的受剝削者和受壓迫者。但是之所以是他們淪為這個食物鏈的低端,或許并不因為他們生而卑賤或者貧困,而只是因為他們在權利上的缺失。假設:若是內地城市童工都擁有平等的受教育權,其家庭擁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他們需要背井離鄉去遠方打工嗎?若是這些緬甸的漁民都可以享受法律地位的平等對待,自身的勞動權益能夠得到國家機器的平等支持,如此駭人聽聞的奴役行為,又怎麼會在官方的默認之下存在數年之久?因此,在解救漁民的故事告一段落之后,我們更要思考的是如何解決這個根本性的體制問題:權利的不平等。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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