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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騙徒跨境呃錢 受害人損失逾2.4億

2016-05-10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葉佩瑜報道:香港近年來不時出現金融產品詐騙個案,引發外界關注。工聯會昨日披露,幾年來接獲與中介產品及服務有關投訴近500宗,涉及款項約4.6億元,受害人損失逾2.4億元,其中以貴金屬中的倫敦金問題最為嚴重。對於「詐騙產業」肆虐的問題,工聯會多位立法會議員要求政府立法規管進行貴金屬場內場外交易的公司。

  工聯會兩年接近500宗投訴

  昨日,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於記者會上表示,他與其他3位議員,包括麥美娟、鄧家彪與郭偉強,在過去兩年收到近500宗與金融中介產品或服務有關的投訴個案,涉及行業範疇超過10種,其中以金融產品類的「詐騙產業」最為成熟。他介紹說,該類「詐騙產業」依附在專業行業上,從業人員資格參差,產品與服務亦大多由行業自行規管,對消費者的保障極低。

  王國興指出,市民就金融類中介服務的投訴個案最多,涉及款項近4.6億元,受害人損失超過2.4億元。他直言,現時金融服務中只有7種中介具有監管機構規管產品及服務,而貴金屬類產品如倫敦金、白銀、人民幣黃金公斤條等產品銷售公司、經紀中介等均沒有發牌制度與行業機構監管。最近4年來,工聯會接獲不同貴金屬投資求助個案逾200宗,涉及總金額1.23億元,投資者損失近1.03億元,而當中數額最驚人的個案是有投訴人損失1500萬元。

  王國興透露,貴金屬公司騙案已活躍多年,其詐騙方式更是多變,近年來已陸續轉為投資中介,對外稱為客戶中介投資平台方式,詐騙人員以協助客戶獨立投資的顧問面目出現;這些投資顧問大多兼任多種中介服務,例如代辦破產、財務公司、私人貸款等,更會介紹投資失利人士轉任經紀抵債。

  僅不足一成投訴者獲賠償

  王國興強調,近來本港貴金屬公司騙案已有跨境輸出趨勢,接獲的個案業務中,近七成已發展至內地、台灣、美國、加拿大等地,投訴人年齡範疇從18至75歲不等,投訴內容包括詐騙、盜竊、中介問題操守、假聘用等,即使本地或外地事主向相關部門或警方投訴,亦僅得不足一成個案獲賠償或退款。

  鄧家彪特別指出,從他多年來處理預繳式消費的投訴個案經驗中,發現近年來該類詐騙除涉及不良營銷手法外,更牽涉金融及財務中介的「一條龍」金融問題,令投訴人損失金額更為慘重,單在最近半年接獲的4宗個案已涉及600萬元金額;有受害人損失逾百萬,傾家蕩產;更有人家庭破碎。

  鄧家彪續稱,擔心類似的「一條龍」詐騙延伸至各行各業,如果情况持續,而政府未能在金融服務規管上與時并進,將進一步影響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和地位,更會成為香港扮演「超級中介人」角色的一大絆腳石,以及發展「一帶一路」戰略的陰影。

  騙徒令「超級中介人」蒙塵

  麥美娟則批評稱,騙徒手法層出不窮,導致近年來涉及不良財務中介的騙案數量不斷增長,其中財務中介公司的投訴數量最引人關注。她表示,截至本年度5月份,多位工聯會議員合共接獲逾250宗個案,所涉總金額逾3.34億元,受害人被濫收的中介費則高達1.4億元,涉事中介均被指以不良經營手法向客戶推銷或安排貸款服務。

  麥美娟續指,現時相關部門欠缺條例規管財務中介公司,即使報警亦難獲得足夠證據提起訴訟,導致財務中介公司「無王管」;雖然政府已加強防止財務中介騙案的相關宣傳,金管局亦發出指引,停止銀行接受中介公司轉介個人消費金融產品或服務,但騙案情况未見改善。她促請政府盡快修例立法,對進行貴金屬場內場外交易的公司發牌規管,這樣才能治本。

  財務中介公司「無王管」

  工聯會認為,上述投訴個案涉及中介操守、詐騙、假自户、預繳式消費,甚至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放債等多種犯罪行為,惟現有的單一刑事條例難以對上述罪行進行遏止,而一旦個案涉及多元的中介問題,事主即使向不同政府部門、專業規管機構投訴,也難得到相應的協助。

  工聯會表示,本港「中介」猖獗,儼如擁有免規管金牌,不僅毒害本地百業,更向外輸出,嚴重影響本港聲譽及危害未來發展,故政府應考慮設立新機構,全面執行各項監管職能,包括制訂及嚴格執行實務守則、批出中介牌照、調查違規個案及吊銷牌照,從而防止本港演變成國際金融罪案中心,更要避免類似事件影響香港作為「一帶一路」超級中介人的角色。

  欲賺快錢反遭騙 損失慘重難追討

  香港商報記者葉佩瑜報道:近年來,與金融中介服務相關的詐騙產業層出不窮,僅工聯會接獲個案就已將近500宗。昨日,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詐騙常見手法之一是詐騙公司哄騙受害人「一買一賣」貴金屬賺快錢,即趁香港收市、倫敦開市之際,騙誘受害人授權公司進行投資;但詐騙公司未必幫受害人作任何買賣,甚至與受害人對賭,期間所受損失往往難以追討。

  王國興稱,有不少受害人因為想賺快錢,而遭到貴金屬公司哄騙。具體做法是,詐騙公司趁香港收市、倫敦開市時,哄騙受害人授權其代為處理投資。他說,有的公司不幫受害人作任何買賣;有的公司不斷買出買入,騙取手續費;更有公司與受害人對賭,當受害人輸了一定金額,經紀便稱自己經驗不足,讓受害人追加投資,并將其轉介至有經驗的投資顧問處,保證必賺。這一詐騙手法會持續循環,直至受害人收手,其中最驚人的個案損失達到1500萬元。

  議員吁銀行保障客戶資料

  另一工聯會議員麥美娟則表示,曾接獲一位76歲長者投訴,因信貸問題無法向銀行借貸。4小時后,長者接獲電話,致電人聲稱代表一間著名銀行,得知受害人貸款被拒,可協助其按揭貸款,但受害人并未收到貸款款項。之后又有另一公司致電受害人,稱可協助其追討上一筆款項,如此循環詐騙3至4次,該受害人不單欠款300萬元,更面臨被收樓的困境。

  麥美娟認為,上述個案涉及銀行資料信息流通問題,認為銀行應加強對個人客戶資料的保障,不可任憑中介公司等附屬機構輕易取得客戶資料,加以利用。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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