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獨家獲悉的由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團隊研究的相關課題成果顯示,房地產相關稅收在地方財政占比不斷增加。近年來,地方財政構成已一改土地出讓金一家獨大的情況,對房地產相關稅收依賴度正慢慢超過土地出讓金依賴度。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平新喬表示,地方財政結構變化階段包括:主要依賴房地產相關稅收、主要依賴土地出讓金、同時依賴三個階段。而現在我國大多數省份正在由主要依賴土地出讓金階段向同時依賴階段邁進。
據研究結果顯示,上海、北京、海南、黑龍江、內蒙古、新疆6地房地產相關稅收已超過土地出讓金比例,吉林、河南、貴州、青海、廣西、陜西、甘肅、遼寧等 10省房地產相關稅收與土地出讓金基本持平,但浙江、江蘇、安徽、河北等地對土地出讓金依賴依然較大,浙江、江蘇土地出讓金更是相關稅收的2倍。
資料顯示,2007年起,我國土地出讓金明顯增長,其中,2013年增速急劇攀升至超過40%。而規模方面,已經從2007年的不到8000億元,快速增加至2014年的將近3.2萬億元,7年間差不多擴大了6倍。
對此,平新喬指出,中國過去15年,地方財政的財政波動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讓金的波動。《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在許多地方,土地出讓金收入已占地方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一左右,個別地方的土地出讓金收入最高時可以占到總財政收入的六成。
雖然很多地方正在積極轉型尋找新的支柱產業,但新產業發展不可能一蹴而就,短期內土地出讓收入仍占據地方財政收入的重要比重。
公開數據顯示,2015年財政預算報告顯示,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級收入44509.51億元,下降4.7%。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39452億元。但實際上2015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僅33657.73億元,明顯少于2015年預算。
此外,2014年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占到地方財政收入的23.8%;2013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4.2萬億元,相當于同期地方財政收入的35.5%;2011年,昆明、溫州、大連、沈陽等城市土地出讓收入更是高于當地財政一般預算收入。
“但隨著房地產調控,樓市轉寒,土地收入進入周期性縮水。”平新喬表示,隨著宏觀經濟變化,部分省份地方財政對土地出讓金的依賴度已等于或低于對房地產相關稅收的依賴度。
平新喬表示,2003年以來,中國地方財政收入對于土地財政依賴度的上升增量,主要是由于地方財政對于房地相關稅收的依賴度上升貢獻的。“房地產相關稅收 較土地出讓金來說要穩定,因此,當土地出讓金收入由于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加強對土地市場和房地產的調控而急劇下降時,穩定的土地稅和房地產企業所繳納的稅 收占地方財政權重則不斷上升。”
報告顯示,2003年至2013年間,中國地方財政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度上升了11.3個百分點,但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土地出讓金額度大幅增加,但其僅帶來了3.2個百分點的增長,相關稅收則高達8.1%的增長。
平新喬認為,房地產相關稅收的依賴度上漲幅度占整個依賴度高達71.7,%,而普通我們常認為的土地出讓金僅占到28.3%。這意味著,地方政府對房地產相關稅收的依賴度上升,是2003-2013年間中國地方財政對于廣義的土地財政依賴度上升的主因。
據測算,2013年,全國平均地方財政對房地相關稅收(即房產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有稅、房地產企業繳納的所得稅和營業稅)的依 賴度為14.8%, 已是1999年依賴度4.6%的3.22倍。其中,北京對房地產相關稅收依賴度達16.93%,上海高達16.21%,江蘇也達14.29%。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蔣震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我國地方財政對土地出讓金和房地稅收的依賴,應該說是特定經濟發展階段下的產物。實際上很多發達國家也都有過這個階段。
但蔣震認為,一旦我國城鎮化推進到成熟階段這種機制就無以為繼了。進入經濟新常態之后,臨界點來臨,趨勢發生根本變化,投資基本飽和,更加注重消費。由此,地方財政對土地及相關稅收的依賴可能會弱化。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主任楊志勇也認為,城市難以一味攤大餅,因此“有限”的土地對于地方來說意味著有限的出讓金財政,同時,因土地成本直線上升,土地出讓金額度的增加態勢難以長時間維持,因此,對土地依賴度較強的城市財政面臨可持續發展問題。
平新喬認為,地方財政主要依賴土地出讓金只是一個過渡現象,未來地方財政中房地相關稅收的比重將逐步超過土地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