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譚浩俊
無論是從大股東還是萬科管理層來說,都已經將中小股東利益完全放棄了,而是在以中小股東利益給自己的控制權之爭背書了。
2016年7月22日,證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發言人鄧舸表示,萬科相關股東與管理層之爭已經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相關各方本應成為建設市場、維護市場、尊重市場的積極力量,帶頭守法,盡責履職。遺憾的是,至今沒有看到萬科相關股東與管理層采取有誠意、有效的措施消除分歧,相反通過各種方式激化矛盾,置資本市場穩定於不顧,置公司可持續發展於不顧,置公司廣大中小股東利益於不顧,嚴重影響了公司的市場形象及正常的生產經營,違背了公司治理的義務。對此,證監會對萬科相關股東與管理層表示譴責。
迄今為止,這是證監會對萬科股權之爭給出的觀點最明朗、態度最堅決、語氣最強硬的一次表態。或可認為這是管理層對萬科股權之爭持續惡化的一種擔憂。
事實也是如此,如果說爭執之初,矛盾還僅僅集中於萬科管理層與寶能之間的“觀念”差異,如果能夠坐下來好好協商,不會對中小股東產生利益傷害。但隨著深圳地鐵的引入,華潤與萬科管理層“反目”後,問題就產生了質的變化。萬科管理層與寶能的矛盾,迅速轉化成與寶能和華潤兩大股東的矛盾。更為嚴重的是,始終打著維護中小股東利益旗號的萬科管理層,為了自身利益,也一反常態置中小股東利益於不顧,反複拋出利空消息,打壓股價,試圖通過做空來讓寶能爆倉,從而達到將寶能趕出萬科的目的。殊不知,此舉不僅會傷害到寶能,更會傷害到廣大中小股東。
自股權之爭爆發以來,不僅萬科長時間停牌。複牌以後,也因股權之爭導致股價下跌十分嚴重,跌幅已超過20%。這樣的下跌,對中小股東是非常可怕的。而且,相關機構還在分析,如果股權之爭不能盡快解決,萬科的股價極有可能下跌到10元左右。下跌幅度將超過50%,寶能可能爆倉了,廣大中小股東也可能傾家蕩產了。
顯然,無論是從大股東還是萬科管理層來說,都已經將中小股東利益完全放棄了,而是在以中小股東利益給自己的控制權之爭背書了。對這樣的行為,證監會理應強烈譴責。更重要的,股權之爭各方,竟然都已經開始用違規的方式和手段來為自己爭奪控制權。對證監會而言,能否從這些違規行為、違規手段、違規方式中,找到處罰的切入點,對股權之爭各方予以嚴厲處罰,就顯得極其重要。筆者認為,不管此次股權之爭的當事人有多么充足的理由,置中小股東利益於不顧的行為,都是不正確的。
此時此刻,最重要的問題,還是爭執各方能否停止以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方式,為自己爭利。寶萬之爭,完全不應該進入“三光”時刻,不應該讓中小投資者為雙方的紛爭背書。希望證監會在譴責的同時,能夠全面介入,對爭執各方的行為進行全面評估。凡以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為代價的行為,不管涉及誰,都要嚴厲處罰。確保萬科股權之爭,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