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蘭發
客觀來講,「港獨」絕不可能成事。但我們絕不能因此就任其不斷蔓延。原因至少有二:第一,追隨「港獨」主張的多是十幾、二十幾歲的年輕人。年輕人是香港的未來,如果他們在人生成長的關鍵階段就受到「港獨」錯誤思潮的影響而走偏,則不但害了香港社會,也害了他們自己,終有一日他們會悔恨終生。第二,一些「港獨」分子不僅思想極端,而且行為暴戾,嚴重冲擊「一國兩制」底線和法治等香港核心價值。如果不把「港獨」遏制在萌芽狀態,一旦蔓延成勢,對社會的破壞力不可低估,絕不能讓全港市民為一小部分人的違法行為埋單。
釋法打擊港獨
針對「港獨」愈演愈烈的趨勢,今年以來,中央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多次明確表示「港獨」活動冲擊「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是不可容忍的。從行政長官、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到香港社會各界人士無不義憤填膺,齊聲譴責,還有很多社會知名人士苦口婆心勸導「港獨」分子改邪歸正。但是,部分「港獨」分子不僅不知收斂,反而更加肆無忌憚,公然從街頭走向政權機關和學校,有的甚至在立法會議員就職宣誓這樣的莊重場合,公然挑釁《基本法》和「一國兩制」,侮辱國家和民族。鑒此,中央不能坐視不管。11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了關於《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不僅澄清了香港社會對《基本法》所規定的特別行政區法定公職人員就職宣誓效忠制度的模糊認識,而且充分展現了中央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堅持「一國兩制」底線的堅強決心和意志,進一步明確了進入特區政權機關必須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基本法的法律規定和政治規矩,得到了內地和香港廣大民眾的充分肯定和堅定支持,有力打擊了「港獨」分子的囂張氣焰。
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解決方向性問題之后,具體個案還需要特區法院依法審理。令人欣喜的是,11月15日,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依法判決「青年新政」2名候任立法會議員宣誓無效,取消其就任資格。這是依據《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精神和香港有關法律作出的公正裁決。這個判決,再次明確作為香港基石的「一國兩制」不容受到任何挑戰,對於阻遏「港獨」的蔓延具有重大意義。
特區各方須共同努力
需要強調的是,根據憲法和《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在香港具有凌駕性的地位,特區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都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反「港獨」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特區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的通力合作,也需要香港社會的共同參與。法院的依法判決只是一個起點,接下來還有許多工作要跟進,許多制度要完善,比如:加強對香港青少年的歷史和國情教育,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理性的世界觀,增強國家民族觀念;完善與宣誓相關的一系列制度規範,用嚴密的制度之網杜絕「擦邊球」式的違規行為;明確執法人員的權責,嚴格執法標準,對觸及「一國兩制」底線的言行絕不姑息縱容,等等。對於這些,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再次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但要真正落到實處,依然任重而道遠,還需要特區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們堅信,在香港「一國兩制」之下,沒有「港獨」的空間。
(轉自《紫荊》雜誌2016年12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