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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媒體版權保護聯盟成立

2017-04-27
来源:新華社

   原標題:中國新聞媒體版權保護聯盟成立

  由人民日報社、新華社、中央電視台和中國搜索等10家主要中央新聞單位和新媒體網站聯合發起的“中國新聞媒體版權保護聯盟”26日在京宣告成立。聯盟旨在加大新聞媒體作品版權保護和維權力度,合力破解新聞作品版權保護難題,更好地促進我國新聞事業的健康發展。

  該聯盟是在當日於京召開的第二屆中國網絡版權保護大會上宣告成立的。中國搜索總裁周錫生作為媒體版權聯盟發起單位代表,在大會上宣讀了《中國新聞媒體版權保護聯盟宣言》。

  宣言指出,新聞作品是新聞媒體的核心資源和寶貴資產,新聞媒體樂見自己的新聞作品被更廣泛傳播,但“先授權後使用、先授權後傳播”是新聞傳播行為的基本底線,也是版權使用的基本原則。未經授權擅自轉載轉引,不署作品來源,對原文標題內容改頭換面、拼湊嫁接、斷章取義,甚至從中謀利,嚴重侵犯了新聞媒體的權益,嚴重傷害了新聞工作者的勞動和創作熱情,極大地阻礙了新聞媒體在融合發展、內容生產和傳播方式等方面的探索創新,嚴重影響了整個新聞媒體和傳媒產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宣言表示,中國新聞媒體版權保護聯盟將在新聞作品版權統一管理、制定版權合作規則、組織共同議價、支持成員單位維權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媒體版權聯盟將積極幫助成員單位充分依托現行法律規定,進行有效的版權保護,實現資產權益的最大化。同時,媒體版權聯盟將秉持先取得授權再使用的原則,為新聞作品需求者合法取得新聞作品使用授權,構建公平便捷的版權交易渠道,營造健康的新聞作品版權交易秩序提供方便通道。宣言倡議社會各界尊重和保護新聞作品的版權,尊重和保護新聞工作者的辛勤勞動和創作熱情。

  媒體版權聯盟呼籲中國新聞媒體積極行動起來,堅決抵制新聞侵權行為,歡迎更多的新聞媒體積極加入,精誠合作,共同致力於中國的新聞作品版權保護事業。

  中國新聞媒體版權保護聯盟由人民日報社、新華社、光明日報社、經濟日報社、中國日報社、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央電視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中國新聞社、中國搜索聯合發起。

  此外,在“4·26”知識產權日當天,全國有115家報紙、期刊、電台、電視台發布了《關於加強新聞作品版權保護的聲明》,要求任何機構或個人除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外,未經書面許可,不得轉載、剪輯、修改、摘編、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制並傳播新聞作品;要求各新聞媒體、網絡服務商和個人在獲得授權轉載作品時,應自覺為著作權人署名,不歪曲、篡改原文及標題,轉載作品應注明來源,轉載網站發表文章時應注明來源網站的鏈接地址。各媒體單位將針對新聞作品加大版權監控和維權力度,對於未經許可使用新聞作品的違法行為將嚴格依法追究侵權責任。(白瀛)

[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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