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被警方懷疑報假案,早前聲稱遭內地人員擄走禁錮,并於大腿位置釘上21口釘書釘而形成一個個「十字架」的民主黨成員林子健,被控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提堂,林子健仍暫時毋須答辯,案件將押后至下月26日待控方索取重要文件及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后再訊,期間林准以繼續保釋外出。
續獲保釋減警署報到次數
控方於庭上申請將案件押后,因數份有關本案的重要報告需要至10月底才能完成及待警方繼續調查,控方亦不反對林於保釋期間減少到警署報到的次數,故林現只須逢每周一到警局報到,其餘條件則維持不變。
報稱無業的42歲林子健,被控於今年8月11日,在瑪麗醫院B4座A417室內,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即林於同月10日下午在油麻地砵蘭街與碧街交界附近被拐走,以誤導警務人員偵緝警員黃繼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