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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測試30樣本質量參差 9款「尿袋」安全不達標

2017-09-15
来源:香港商报

 

  測試中有9款外置充電器安全不達標。記者蔡啟文攝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何加祺報道:都市人「機不離手」,一旦手機無電,便需要用俗稱「尿袋」的外置充電器。消委會測試了市面上30款外置充電器,發現當中有3款的電能與標示相差超過四成,亦有1款樣本在充放電26次后便出現故障,表現差強人意。另外,測試亦發現有9款樣本未能完全通過安全測試,其中7款的外殼阻燃能力不足,被火燄燃點30秒后仍繼續燒超過60秒。消委會建議,在完成充電后應盡快把插頭拔出,若發現充電器過熱及電池膨脹,應停止使用。

  消委會測試了市面上30款外置充電器,售價由79元至500元不等,產品標示的電容量由5000毫安培小時至12000毫安培小時,結果發現各樣本的表現參差,4款樣本的總評獲5分滿分,而表現最差的3款只獲1.5分。而測試亦發現,有3款樣本量得的電能較其標示的平均差异超過40%,只有6款樣本的電能差距少於15%,在這項目上獲4.5分或以上。

  最差樣本充放電26次便壞

  測試亦包括重复充放電100次,模擬充電器使用1年后的電能會否有明顯差別,結果發現其中1款樣本「thecoopidea Journey CP-PB-09」,在充放電26次后便出現故障,表現差強人意。其餘有26款樣本在完成充放電100次后,電能跌幅少於10%,只有3款樣本表現較差,分別下跌10.1%、24.5%及60.5%;其中跌幅24.5%樣本「INFINITY QC808」電池更出現膨脹,令機身厚度增加了4毫米。

  7款安全測試外殼阻燃差

  至於安全測試方面,有9款樣本未能通過部分測試要求,其中有7款的外殼阻燃力不足,被火燄燃點30秒后,仍繼續燃燒超過60秒,若充電器一旦因短路起火,便可能產生危險。另外,亦有3款樣本的實際輸入電流較標示高,差別由二成至逾七成不等,高於標準容許的一成上限,在充電器充電時有機會導致USB電源供應器超出負荷而引致過熱。

  叉完拔插頭過熱膨脹停用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系小組主席許敬文表示,消費者一般會以標示的電容量判斷充電器的電量多寡,但該數字其實只是充電器內的電池總電容量,并不是充電器實際可輸出的電容量。他們建議把充電器儲存在陰涼地方,而在完成充電后應盡快把插頭拔出,若發現充電器過熱及電池膨脹,應停止使用。

  海關勒令2店封存27充電器

  香港海關早前亦接獲相關機構轉介,指市面上有懷疑不安全的外置充電器出售,昨日隨即在多區進行巡查行動,勒令2間零售店舖將27件懷疑不安全的外置充電器儲存於指定的地方。海關指,將會對相關的手機充電器作出安全測試,并會繼續巡查行動,保障消費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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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童滑板車逾半不符歐安標準

  測試中共有8款滑兒童板車在性能及設計上未完全符合歐洲玩具安全標準。

  消委會測試了15款兒童滑板車,發現當中有8款樣本性能及設計上未完全符合歐洲玩具安全標準的要求,當意外發生時,有可能導致兒童受傷。其中有5款樣本的手柄管強度未能達致標準要求、2款在測試后手柄管斷裂或移位、1款用作防止手柄管突然摺合的鎖定裝置損壞。消委會提醒家長,在選購時應考慮小孩的平衡力及操控能力,以及仔細檢查說明書及標示是否齊全。

  手柄管問題可導致失平衡跌傷

  消委會早前測試了15款兒童滑板車,售價由198元至850元,包括4款兩輪車、11款三輪車,結果發現,有8款在性能及設計上未完全符合歐洲玩具安全標準的要求。測試中有5款樣本的手柄管強度未能達致標準要求,其中2款在測試后手柄管斷裂或移位、1款用作防止手柄管突然摺合的鎖定裝置損壞;亦有2款樣本於強度測試后,踏板或踏板底部的連接件斷裂。消委會指,無論手柄管斷裂移位或踏板損毀脫離,均可導致兒童在踏車時失去平衡,跌倒受傷。

  另外,他們亦發現5款樣本的車輪及車身間隙尺寸介乎5至12毫米之間,若幼童不慎把手指藏進間隙間,有可能會被夾傷,而車身結構亦有待改善。另有4款的前輪直徑小於玩具安全標準最低要求的120毫米,若前輪太小,當滑板車駛過路面間隙時,車輪有機會陷進間隙,令兒童摔倒受傷。

  海關已禁售6款兒童滑板車

  香港海關稱早前亦在多區巡查,試購10款滑板車作安全測試,經政府化驗所進行測試后,發現其中6款滑板車未能符合國際標準ISO 8124及歐洲標準BS EN 71的規定,可能引致騎乘者夾手及摔倒,塑料包裝袋亦有引致窒息的風險。海關已向有關零售店舖及分銷商發出禁制通知書,禁止他們繼續供應該等滑板車。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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