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葉佩瑜報道:香港不少地方雖有無障礙設施,但未必完善。有社福機構昨公布調查發現,社會普遍對無障礙環境、肢障和視障人士的需要認知不足,甚至存有謬誤,以忽略了其真正需要。25個被調查商場中,高達七成設計不達標。機構建議政府應重新檢視相關法例的合宜性,并加強與商場管理者、商戶與公眾共同協作。
八成肢障及視障人士曾受歧視
以推廣共融為使命的社福機構「親切」,去年11月至今年1月期間進行了一項「商場無障礙環境:肢障及視障人士參與現况調查」,實地考察了25個商場,揭示高達七成的設計不達標,例如:缺乏供視障人士使用的引路帶及觸感點字地圖等;環境上亦有欠妥當,包括:部分斜道和升降機都設於后門或要途經垃圾房,輪椅使用者有時更要以貨用升降機上落,嚴重缺乏對人的尊重。
另外,商場管理者、商戶與其他顧客的排斥態度,更為肢障及視障人士帶來無形障礙,九成受訪者曾受商戶惡劣態度對待,更有八成曾遇到一般市民的歧視行為,當中包括不友善眼光、不友善言論及排擠等。
「親切」總監倡檢視法例
視障人士Jason分享,部分商場缺乏適當設施,大部分時間他都不清楚自己在哪層,亦難到詢問處等地方,洗手間外如無提供點字協助分辨男女廁,亦會帶來不便;輪椅使用者可欣透露,進出商場最大的困難是沒有自動門。
「親切」總監余振威倡議政府、商場管理者、商戶與公眾共同協作,改善現時情况。政府應重新檢視相關法例的合宜性,并加強執法,確保商場達到無障礙環境的要求,亦可從教育及宣傳工作方面入手,令商戶與公眾明白每一個人都有使用商場的權利,杜絕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