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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抗議區諾軒燒基本法仍可參選

2018-04-01
来源:香港商報

  珍惜群組组织请愿狠批區諾軒焚烧基本法,律政司代表接收请愿信。记者崔俊良摄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葉柏希報道:民間團體「珍惜群組」約30名成員昨早就立法會議員區諾軒2016年在中聯辦門外公然焚燒《基本法》一事,由遮打花園游行到律政中心遞交請願信,他們要求律政司執法,以捍衛國家尊嚴和維護法治。

  質疑區不效忠基本法及特區

  「珍惜群組」發言人李璧而表示,區諾軒故意在中聯辦門外,將印有國徽的《基本法》放大影印成圖片焚燒,其行為除凸顯他蓄意踐踏國家政府尊嚴,更侮辱《基本法》和背叛中央政府,質疑他不效忠《基本法》及香港特別行政區,認為選舉主任容許他參選是「失職」。

  李璧而續說,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第七條,任何人公開及故意焚燒、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處罰5萬元及監禁3年,而區諾軒的舉動已明顯犯法,李璧而批評他根本無資格參選立法會議員,直斥其辱國行為,遭揭發后應立即被終止參選資格,再加上多次有市民投訴,惟選委會仍繼續讓他參選「搞亂選舉」,乃完全漠視法規及浪費公帑。她又指出,區諾軒須接受法律制裁,選舉主任應將事情徹底查證,以了解是否涉及法律責任問題。

  李璧而認為,法庭是解決法律問題的專業部門,把守香港治安尾門,但近年審判多次出現偏頗令市民心寒,對反政府和警察人士之行為有「放生」嫌疑,她質疑法庭質素每愈下降理應作出檢討。

  成員沿途高呼「司法不公平,社會難安寧」、「譴責選舉主任,無法無天」、「區諾軒犯法,區諾軒入冊」等口號,然后再游行至警察總部報案離開。

[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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