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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表演須有監管

2018-05-29
来源:香港商报

  何子文

  油尖旺區議會日前通過由經民聯區議員提出的撤銷旺角行人專用區動議,有關動議不但得到區議會的支持,更得到廣大市民認同。旺角行人專用區設立原意本來是便利行人,結果卻變成了一些表演者的「個人舞台」,居民及行人反而成為「受害者」,受盡噪音滋擾,與行人區設立原意相違。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政府應該認真回應民意的訴求,立即撤銷旺角行人專用區,解決噪音阻街問題。

  「變質」不能坐視不理

  旺角行人專用區已經設立了18年,政府當日提出旺角行人環境改善計劃,將西洋菜南街劃作部分時間行人專用區,原意是希望做到人車分隔,既方便行人,亦減少交通意外發生的機會,出發點是為了疏導人流交通,而非為表演者提供表演場地。但現在旺角行人專用區已經完全「變質」。

  旺角行人專用區是區內最旺的街道,每日人流如鯽,行人專用區長期被一些表演者當作「個人舞台」,衍生出嚴重的噪音、阻街等問題,對附近居民和商舖造成嚴重滋擾。居民被迫強忍聲浪,完全沒有選擇餘地;有區內商戶更指出,表演聲浪已嚇走不少客人,個別商舖更要自行安裝隔音屏,苦不堪言。

  旺角行人專用區引發的噪音投訴,近年亦直線上升,由2012年768宗急升至去年1236宗,反映行人專用區的噪音問題已對附近居民構成嚴重滋擾,影響到市民的生活和健康。香港理工大學前年在專用區實地考察,竟錄得最高104分貝的噪音,其聲響達到電鋸噪音水平,不但引致聽覺疲勞,長時間處於噪音環境下,更有可能永久損害聽力。根據現時《噪音管制條例》,發出擾人噪音者雖然可被罰款1萬元,但卻未有清晰定義何謂擾人噪音,所以很難作出檢控。警方和食環署曾多次票控有關人士,但大部分最終都不能被定罪,導致噪音問題難以解決。附近居民、商舖員工以及行人長期受到噪音滋擾,其苦況非外人所能體會,政府不能再坐視不理,在目前的環境下,撤銷旺角行人專用區是最有效,也是最可行的辦法。

  外國規管經驗可借鑒

  一些反對撤銷旺角行人專用區人士,認為此舉將令一些表演者失去寶貴的表演場地,是「打壓藝術」云云。這個指控並不成立,因為行人專用區從來不是為了藝術表演而設立,只是長期被「鵲巢鳩佔」。況且,旺角行人區街狹人多,根本不適宜作為表演場地,再加上政府沒有進行任何監管,長期放任一些人在行人專用區表演,自然衍生出大量民生問題,令市民怨聲載道。

  固然,外國都有將一些行人區劃作表演場地,但同時亦有嚴格規管,確保社區秩序。例如,澳洲墨爾本去年起要求有意在柏克商業街等人流暢旺地區表演的人士,每周進行1次抽籤,成功者才能在該區表演,以減少對行人的影響;西班牙馬德里市政府更規定街頭表演者之間必須互相距離約69米,並須每兩小時轉換1次場地,演出時段亦有限制。旺角行人專用區設立的原意,是方便行人,不是作為表演場地,更沒有進行相關的規管,居民成了最大的「受害者」。撤銷旺角行人專用區,解決噪音阻街問題,還居民一個安寧,既是應有之義,也是對以往錯誤的一個修正。

  當然,政府將來也可研究在其他地方尋找表演場地,允許街頭表演,但前提是必須作出監管,並且確保場地不能影響居民生活,絕不能為了一些表演者的興趣,就令廣大市民付出代價,避免重蹈旺角行人專用區的覆轍。

[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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