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家庭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新界社團聯會總監 姚銘
《禁止吸烟條例》訂立於1982年,是香港最早的控烟法例,當時僅禁止公眾在某些區域吸烟。2006年,香港立法會通過擴大禁烟範圍的議案,由2007年1月1日起,所有公眾場所的室內地方均不可吸烟,違例將面臨定額罰款港幣1500元。由於室內禁烟的推行,香港的室外地方成為了烟民的天堂,手持香烟一路行一路吸的移動吸烟者更是隨處可見。移動吸烟不僅危害自身健康,也對其他人造成困擾,因此我們建議政府加以限制。
世界衛生組織曾預計,全球的吸烟人士中,未來將有一半會因吸烟導致的疾病而死亡。現時,香港的吸烟人口高達66萬人,每年約有7000人因吸烟而離世,因吸烟而引致健康問題的人更是數目龐大。更為驚人的是,因吸烟而死亡的人之中,有一成自身并非吸烟者,也就是受到身邊二手烟的無辜牽連。
考慮到人口的健康問題、勞動力質素問題,以及醫療資源問題,我相信本港的禁烟運動仍然任重道遠。
自1982年禁烟以來,本港人口的吸烟率已經從23%下降到11%,降低了一半之多。禁烟與戒烟相輔相成,30多年來,香港政府通過限制烟草售賣、禁止香烟廣告、高昂烟草稅、禁烟範圍的擴大以及戒烟服務的提升,逐步降低了吸烟人口比率,為普羅大眾的健康和社會發展播下福音。放眼未來,禁烟運動應當繼續加強,限制移動吸烟則將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禁烟舉措。限制邊行邊吸可以大幅減少烟民的吸烟頻率,最大程度避免行人吸入二手烟,同時亦能有助於打造無烟社區,可謂一舉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