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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吸引人才新招: 高端人才最高1000万安家补贴 试点共有产权住房

2018-06-11
来源:亚太日报

  近日,广州南沙举办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挂牌三周年集聚人才创新发展情况通报会。会上发布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建设保障住房及相关情况介绍、港澳青年学生实习“百企千人”项目创新成果及2018年实习计划相关情况。

  记者获悉,本次通报会亮点纷呈,对高端领军人才给予200-1000万安家补贴,对新引进人才发放住房补贴,专项政策精准支持教育、卫生、航运专业人才和南沙专才、工匠,加大人才公寓建设力度,探索试点共有产权住房……传递了南沙新区、自贸区广揽英才的决心和诚意。

  人才细则启动兑现,才聚湾区筑梦南沙

  据悉,近年来,南沙紧紧围绕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定位要求,突出“粤港澳人才合作”特色,加快确定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以创新为主线,在政策创新、平台搭建、服务保障等方面下功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庆义在通报会上介绍,为加快各类人才集聚,率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南沙区研究制定了《关于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并由区委组织部牵头9个部门联合研究印发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并于4月正式启动兑现。

  其中,实施细则全面优化升级高端领军人才支持保障,既加大支持力度,又鼓励“柔性”引进,同时强化配套服务。对全职工作的高端领军人才,给予200-1000万安家补贴。对每年在南沙工作3个月以上的短期创新人才,按天给予补贴。短期创新人才在南沙购买自住用房,还将追加补贴额,其中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一次性追加50万,杰出人才一次性追加30万,优秀人才一次性追加20万。此外,为高端领军人才配备“高端人才卡”,提供医疗、通关、住房、入户、子女教育等12项便利化服务。

  实施细则还重点支持领军人才团队项目做强做大,“创业团队”可申请最高2000万资助。不唯学历资历引进重点发展领域骨干、高管人才,骨干人才按照其个人经济贡献40%给予特殊人才奖励,奖励金上不封顶;高管人才除获得特殊人才奖励,还可获得高管奖,两项奖励总额最高达个人贡献100%。推出普惠性人才住房补贴、安居政策,对新引进人才发放住房补贴,本科、硕士、博士可分别申请2万、4万、6万住房补贴。专项政策精准支持专业人才,对认定的高层次教育人才,给予50-500万安家补贴。对认定的高层次卫生人才,给予50万-500万安家补贴和20万-60万科研经费补助;对国际海员给予贡献奖励,最高为上年度经济贡献的100%;金牌专才、金牌工匠可获每人100万元奖励金。对创业投资人才,按照其上年度地方经济贡献的80%给予奖励补贴。同时,着力优化市场化引才机制,强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更积极开放引进海外人才。

  据悉,南沙将紧紧抓住南沙新区、自贸区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契机,继续探索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着力打造成为海内外英才集聚的创新创业的热土。

  抓紧研究出台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南沙区不断有大型企业进驻,各类人才集聚南沙,人才的居住需求如何满足?会上,南沙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吴超介绍了南沙集聚人才建设保障住房相关情况。

  据悉,为进一步强化并形成具有人才竞争力的多元住房保障体系,吸引更多人才落户南沙,自2016年起,南沙区就统筹推进人才公寓项目规划建设,采取“竞配建”等多种模式筹建人才公寓。目前,首批人才公寓“晴海岸”项目共332套,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2018年3月正式出台的《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明晰了南沙区人才公寓的分配标准、申请程序、租金价格。高端领军人才可申请100-2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骨干人才申请入住最高100平方米人才公寓;储备人才申请入住最高60平方米人才公寓。

  此外,南沙区现有五宗住宅用地配建人才公寓项目,这五宗地块分布于南沙区蕉门岛、灵山岛尖等核心规划建设区块,将于2019年底前陆续建成,建成后南沙区人才公寓的总建筑面积达28万平方米,约3000套,分布在区内配套成熟、交通便利的不同区块,可以满足现阶段南沙自贸区各区块、各类型人才对人才公寓的需求。

  借鉴北京、上海等地的成功经验、成熟做法,南沙区加快探索研究出台《广州南沙新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并初步确定了试点项目,计划今年内推出约300套共有产权住房。下阶段主要通过集中新建、开发项目中配建等方式筹集共有产权房的房源,将重点优先解决南沙发展重点领域内紧缺型人才和港澳青年的居住需求,兼顾进驻本区的央企、重大开发投资和优先发展的企业无房员工的住房需求,逐步覆盖户籍夹心层家庭。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购买南沙新区共有产权住房的60%产权用于自住,但不能用于出租、抵押,五年内不得转让产权;五年后可定向转让给符合申请共有产权条件的个人或南沙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后获得完整的住房产权。

  吴超介绍,“十三五”期末,南沙区将形成商品房、人才公寓、共有产权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赁住房五种并存的住房类型,基本形成“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责任编辑:鍾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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