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6

疑「恨做阿Sir」青年兩度亮槍被捕

2018-07-05
来源:香港商报

  2次拿出氣槍的22歲姓林男子。圖:IG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何家驊報道:一名懷疑「恨做阿Sir」青年,昨日化身「懷槍客」大鬧沙田及屯門。有人先在港鐵沙田站問路不遂,竟擎槍指嚇職員,之后逃之夭夭;有人再到屯門一銀行內拔槍擺齘面要求開戶,最終被大批荷槍實彈警員趕至拘捕,當場起出一支氣槍,現正深入調查疑人持槍犯案動機。

  疑不滿職員態度突拔「手槍」

  被捕男子姓林(22歲),報稱無業,涉嫌藏有仿制槍械罪名。屯門警區(刑事)總督察張寶月表示,初步相信涉案者沒有精神病紀錄,對答尚算正常,相信他為兩案中同一人,被捕時表現冷靜,沒有反抗;他在港鐵站犯案原因是疑不滿職員服務態度,但在銀行犯動機因則有待確定,正循他精神狀鶪及家庭背景深入了解。

  現場消息稱,昨晨8時許,一名男子在港鐵沙田站A3出口處,向港鐵職員查詢如何前往附近一間商場,有人疑因不滿職員服務態度,突然從公事包內拔出一支類似手槍物體指向對方,其后轉身逃去,職員驚魂甫定報警求助。大批穿著避彈衣警員趕至調查,其間一度荷槍實彈在站內及附近一帶搜捕,惟未有發現。

  相信「手槍」只是氣槍

  2小時后,一名男子到達屯門市廣場2期地下汇豐銀行分行表示想開設戶口,由一名職員帶往會面室坐下安排期間,有人突然從公事包內拔出一支懷疑手槍物體放到齘上,職員見狀大驚離開房間并暗中報警。大批警員接報趕至,先疏散銀行內數十名職員及顧客,隨即采取行動拘捕涉案男子及繳械,初步相信只是氣槍,但是否曾經改裝及來源,則有待進一步檢驗確定。

  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第20條「仿制火器的管有」,任何人管有仿制火器,即屬犯罪,可處監禁2年。

  另外,據被捕青年的社交網站facebook資料顯示,他居住上水,曾就讀嶺南大學;另曾上載圖片展示氣槍,又留言稱「我要做阿Sir(警察)」。而疑犯在社交網站的內容也多涉獵游戲及動漫等話題。

[责任编辑:蒋璐]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