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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取締「民族黨」大快人心

2018-08-01
来源:香港商报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朱家健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擬引用《社團條例》第8條,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及繼續運作,這次對涉「港獨」非法社團的打擊,正中要害,並堅決捍衛了國家安全,大快人心。

  「香港民族黨」已活躍了兩年,不時作出違法的宣示和散播「港獨」分裂信息,包括在學校門外向學生派發「港獨」傳單、在街頭和校園辦街站或論壇播「獨」、屢次赴境外勾結「台獨」、「疆獨」、「藏獨」,更在網上媒體大放厥詞,又「武裝」又「立國」,製造社會恐慌,被定性為「不法組織」只是早晚的問題。

  保安局依法取締「香港民族黨」有理有據,特區政府撥亂反正,重塑了法治秩序的話語權,也對其他涉「港獨」、「自決」的非法組織有阻嚇性。這類涉「港獨」的非法組織無法無天,無論是成立目的或成立後的言行,均以衝擊國家政權和香港制度為出發點,又勾搭境外不明勢力或接受黑金援助,作為亂華反華的傀儡和馬前卒,嚴重威脅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被取締是意料中事。

  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國家安全乃天經地義,香港特區不能再縱容「港獨」分子長期陷入「無王管」狀態,不能再姑息他們胡作非為。或許,就國家安全本地立法正是香港需要的及時雨。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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