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左二)11月6日在瑞士日內瓦以中國代表團副團長身分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工作小組會議,並在會上發言。(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商报网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周二(6日)在瑞士日内瓦第三次审议中国人权情况,多个西方国家关注港澳两个特别行政区的人权状况。对此,身兼中国赴日内瓦代表团副团长的政务司长张建宗回应强调,「近期对香港一些人权状况的关注,是不必要、毫无根据、不成立的,是出於误解和对香港真实情况缺乏了解所致。」
港府今日凌晨发布新闻稿,详细列明张建宗的回应。张建宗强调,在香港,人權受到《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其他法律的充分保障。法治、司法獨立和言論自由屬香港的核心價值。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特區享有高度自治。基本的權利和自由均受《基本法》保障。
对于有关香港外国记者会(FCC)第一副主席、《金融时报》亚洲新闻主编马凯被拒续工作签证一事,张建宗指,所有这类个别入境管制决定均由入境处根据香港法律及现行政策,并考虑到每宗个案的个别情况而作出,他们不会评论。他强调,任何关於香港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受到威胁的忧虑都是毫无根据的,「相反,香港一直维持合适的环境,让媒体自由和积极运作。现时大约有80家外国传媒机构在香港运作,并积极发挥其监察的角色」。
至於过去一次立法会选举和两次立法会补选中,均有民主派或支持「港独」人士被取消参选资格一事,张建宗表示,香港特区有责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他重申鼓吹「港独」或「民主自决」,或鼓吹「独立」是选项的人,不可能是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這些言行均與香港特區的憲制和法律地位相抵觸。
另外,近年有舆论指部分示威者因行使公民权利而受针对,张建宗澄清有关言论是误解。他指出,这些示威并非因为其理念或行使公民权利而被定罪,而是因为他们扰乱秩序或暴力的行为有违法律,其行径已逾越了合法行使宪法权利与须受制裁的违法活动之间的分界线。他又引用数据指,去年在香港的公众集会和游行数目,是1997年的10倍,而当中绝大部分均是有序及和平地进行,「这彰显和平集会的自由完全受到尊重」。他更引用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指香港人享有结社和表达自由,但与其他司法管辖区一样,这自由并非绝对:「在有必要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时,依法律规定对这些自由作出限制。」张建宗強調,香港人享有結社和表達自由,但與其他司法管轄區一樣,這自由並非絕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