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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教訓慘痛 繫安全帶足可抵抗拋力

2018-12-01
来源:香港商報

  長青公路大車禍現場,警方用帳篷遮蓋3名死者遺體。 記者 區天海攝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區天海報道:有機械工程師估計,青衣大車禍中旅遊巴撞擊的士時的撞擊力達12.8噸,為的士重量的9.1倍,致令的士嚴重損毀。而意外發生時旅巴上的乘客要承受500磅的拋力,但只要繫上安全帶,應不致會被拋出車外,不排除有部分乘客沒繫上安全帶。

  港澳法庭交通意外重組專家兼註冊工程師盧覺強指出,以車禍旅遊巴載人後的重量達18噸,發生碰撞時,原本停在路上之的士被推前50米,推算出的士被推前的時候,時速達94公里,巴士時速約70公里,車速不算太快。不過,盧指由於旅巴重量達18噸,以時速70公里計算,撞擊力已達12.8噸。他又指,意外發生時旅巴上的乘客會承受500磅拋力,惟若繫上安全帶,應可抵抗達1500磅的拋力。

  凌晨快速路段司機易失專注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表示,對今次意外感到難過,呼籲職業司機應在任何工作時間都應專注駕駛,為本身安全外,亦有責任保障乘客的安全。李指出,作為旅遊巴司機,對駕駛的道路已十分熟識,難免會有不太專注及較為掉以輕心的通病。而在凌晨時分,快速公路較為暢通,很多時間就會因不專注而發生意外。相反在日間人多車多的路段,司機則會較為專注。

  司機在快速公路上行駛,如行駛期間發現車輛有異樣,例如爆胎或接近耗盡電油,應馬上將車停靠在慢線或影線的位置,即時亮起死火燈,給尾隨的車輛警示,若只停在路中則會較為危險。另要關注的是,乘客應佩戴安全帶,因乘客坐巴士或旅遊巴士時,常會習慣小睡,因此為安全起見,必須佩戴安全帶。而當車禍發生後的第2次撞擊時,乘客更應把握「黃金兩秒」,雙腳馬上撐前方椅背及緊握扶手,以防拋出車外造成嚴重傷亡。

  仵工將拋落對面行車線的死者遺體舁送殮房。 記者 區天海攝

  警方及化驗人員在車禍現場展開調查及蒐證。

  壞車應速靠左 遠離車道避險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馮仁樂報道:運輸署對於行駛中車輛發生故障一向有明確指引,指司機應立即亮危險警告燈,向其他司機發出警告,並應盡可能利用車輛餘下的動力把壞車向左駛近路旁或路肩上,然後協助乘客在安全情況下落車,遠離行車道。如附近有避車處,應盡量駛到安全避車處停下。除非迫不得已,不要讓壞車停在右面的行車道上。其他車輛用任何速度駛近都可能會對壞車的司機和乘客構成危險。

  指引又稱,有關司機亦應立刻撥電999向警方求助,如事故在幹線公路上發生,司機可向警方提供所在幹線編號,行車方向及里程等資料,以便救援人員能準確知悉壞車位置,盡快到達現場。如果路旁設置有防撞欄,司機應確保自己和乘客均留在欄後等候救援。

  安全情況下放警示物品

  而在安全的情況下,司機可在壞車後安放警示物品,例如閃燈及三角形反光牌等,以便後來車輛的司機,可預先知道前面有壞車。在一般道路,警示物品可放在壞車後約50米外,如事故發生在車速較高的道路上,則可安放在壞車後約100米外,如路旁設置有防撞欄,司機可沿防撞欄後小心走到壞車的後方,並在安全的情況下安放警示物品。

  此外,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上,切勿嘗試擺放三角形警告牌或任何警告物品在公路上,以免發生危險和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只需亮警告燈。當移走壞車後,不要忘記搬走三角形警告牌。如不能肯定情況安全,應留在車內等候救援,並繼續佩戴安全帶。

  國泰總裁探望18名受傷員工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區天海報道:今次車禍中旅遊巴上有多名國泰職員,國泰行政總裁何杲(Rupert Hogg)在事發後,親到瑪嘉烈醫院探望傷者,並指對事件表示難過。他指出,對於有多名同事在車禍中受傷及身亡,國泰對事件非常關注,會盡一切努力照顧病人及其家人。而在車禍中,暫時得知約有18名國泰員工受傷,他們分別來自國泰3間公司,包括餐飲、機場地勤和機場後勤,大部分治理後已出院,目前有3人留院觀察,現正與涉事旅遊巴公司了解事件。

  倘規定乘接送車可界定工傷

  另有執業律師指出,在上班路途中發生交通意外,難以一概而論判斷是否屬於工傷。若公司沒有硬性規定員工上班時所乘坐的車輛,但又提供員工接送車讓員工自行選擇上班方式,一般而言,員工上下班的過程不算是工作時間,而公司有硬性規定員工必須乘坐員工接送車,並有合約或口頭承諾,就可界定乘坐員工接送車上下班時為工作時間。但若然員工須自費乘坐員工接送車,於法律上不算工傷,傷者需要循民事訴訟取得賠償。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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