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戴合聲報道:主張「自決」的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朱凱迪,早前參選鄉郊代表選舉,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昨日表示,《立法會條例》及《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的概念相近,法庭對立法會參選人被取消資格一事的裁決,可以引伸至鄉郊代表選舉。她稱,原則上可以褫奪朱凱迪的立法會議員資格,不過要交由立法會自行決定。
譚惠珠昨早出席電台節目時,談及朱凱迪被取消參選鄉郊代表選舉資格一事。她分析指,《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24條已存在許久,當中列明候選人要簽署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聲明,另外需要填寫一份與知悉「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香港直轄於中央政府」相關的表格。她指出選舉主任要看朱凱迪的言行,與所簽署的聲明是否有差異、是否不配合。
立會可褫奪朱凱迪議員資格
譚惠珠亦提及,被取締的香港民族黨前召集人陳浩天參選立法會被取消資格後,提出選舉呈請被高院駁回一案。她說法官當時的裁決正反映,《立法會條例》的目的,不但是讓選舉主任看參選人有否簽署聲明,亦可以檢視相關人士的言行有否配合。
她續稱,《立法會條例》及《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的字眼和概念其實相近。她不諱言,如果該概念可以在其他的法律都出現過,在其他的案件都可以引伸。她稱不能說立法會與鄉郊代表選舉不同,便不能引伸上述法庭判決。另外,她更點出原則上可以褫奪朱凱迪的立法會議員資格,不過這要由立法會自行決定。